山东确定股改清欠“三个目标不动摇”
[□本报记者 郑义] 2006-06-20 00:00

 

  □本报记者 郑义

  

  在昨日召开的山东上市公司股改、清欠工作座谈会上,山东省副省长王仁元强调,山东坚持上半年基本完成股改工作目标不动摇,坚持今年三季度前完成清欠工作目标不动摇,坚持今年三季度前基本完成有关上市公司重组工作目标不动摇。王仁元还对每家具有股改、清欠任务的公司提出了具体要求。

  山东上市公司股改、清欠已进入攻坚阶段,据了解,目前山东77%的上市公司已经参加股改,尚未进入股改程序的15家 公司大部分为央企或绩差公司,因为股改方案的复杂性而影响了股改进度。在清欠问题上,山东自2003年以来累计清理大股东违规欠款29亿元,剩余欠款仍高达22亿元,因大股东资产质量差等原因,清欠任务依然艰巨。

  王仁元强调,股改和清欠是国务院要求必须按期完成的两项重点工作,是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改革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实际困难,扎实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各有关部门、上市公司要坚持三个目标不动摇:一是坚持上半年基本完成股改工作目标不动摇;二是坚持今年三季度前完成清欠工作目标不动摇;三是坚持今年三季度前基本完成重组工作目标不动摇。

  王仁元详细了解了山东每一家尚未进入股改和存在清欠任务公司的情况,对每一家公司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ST轻骑、ST巨力等加快重组进度,石油济柴、泰山石油等央企落实协调措施等。山东省政府要求,有关公司必须在6月底前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七月底前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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