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指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无新提案提交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19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7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8,112,797股,占公司总股本 263,820,000股的33.4%,大会由董事长朱弟雄先生主持,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审议表决结果;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表决以88,112,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该议案。
2、《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表决结果;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表决以88,112,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该议案。
3、《公司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表决结果;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表决以88,112,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该议案。
4、《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议表决结果;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表决以88,112,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该议案。
5、《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表决结果;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表决以88,112,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该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表决以88,112,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该议案。
7、《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表决以88,112,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该议案。
8、《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表决以88,112,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该议案。
9、《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表决以88,112,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该议案。
10、《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表决以88,112,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该议案。
11、《关于续聘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表决结果;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审议表决以88,112,797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乐瑞、王庆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的议案与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正信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六年六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60 证券简称:G凯乐 编号:临2006—010
湖北凯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