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也
据昨天的《21世纪经济报道》披露,《反垄断法》(草案)的审议从6月23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中拿下,不上会审议。为什么要拿下?全国人大常委会人士谨慎表示:“《反垄断法》争议大”是原因之一。但随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发言人阚珂又表示,将如期对国务院提请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进行初次审议。
《反垄断法》是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竞争秩序的基本法,在市场经济国家享有崇高地位。早在 1987年8月,国务院法制局就成立了反垄断法起草小组,但时至今日,反垄断法的出台依然面临诸多阻碍因素。需要正视的是,如此拖延正在使我们付出代价:
在我国一些靠行政权力占据市场垄断地位的企业,力阻《反垄断法》出台的同时,外资企业正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蚕食中国市场,并在许多领域占据了垄断地位。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国际啤酒巨头已几乎把中国啤酒企业和市场瓜分殆尽;可口可乐通过品牌战略,已使其饮料、浓缩液在内地市场占有很大份额;内地大型超市的80%以上已被跨国公司纳入囊中……
而且,跨国公司大肆进行“试图垄断中国市场的恶意并购”,一些工程机械业、电器业等领域的骨干企业、龙头企业相继落入跨国公司手中。而我国企业在海外的并购行动,则屡屡夭折。究其原因就在于许多国家有健全的《反垄断法》而我们没有。比如,德国有《反对限制竞争法》、美国有《克莱顿法》、日本有《禁止垄断法》。由此导致的一个结果是:人家的大门有《反垄断法》护着,我们难以迈进,而我们的大门外资则可以长驱直入。
显然,国内一些企业为了一己之利阻碍《反垄断法》的出台,已经在事实上损害了整个民族的利益,并且正在继续给我们带来损害。比如,水泥行业。尽管水泥行业长期以来盲目投资、恶性竞争、产能供过于求,成为中国政府重点宏观调控的行业,但在一些产能过剩地区(如北京),水泥价格仍然上涨30%。原因就在于全球建材巨头法国著名建材集团拉法基拥有多家中国公司,在当地市场占有率达到70%,它凭借垄断地位控制了市场价格,而为之埋单的只能是中国的消费者。
由于《反垄断法》缺位,中国消费者承受了双重痛苦:一方面,借助行政权力掌控市场的国内垄断巨头们,不断通过涨价对国内消费者进行掠夺。另一方面,跨国公司通过并购等方式,在许多领域取得垄断地位,并凭借垄断地位操纵价格,榨取中国的消费者。
如果说,过去出台《反垄断法》因遭到国内垄断巨头的抵制而难产的话,今后出台《反垄断法》的难度将越来越大,因为在反对者之中,将有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加入其中。因此,倘若立法机关不能力排众议,走出既得利益者和相关利益集团的阴影,《反垄断法》出台之门有可能被封死;假如立法机关向利益集团和跨国公司妥协,出台的《反垄断法》很可能是残缺的,也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不仅需要尽快出台《反垄断法》,更需要一部完善的《反垄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