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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获
保险资金托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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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初一] 2006-06-21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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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初一 G招行今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资金审托【2006】1号文《关于商业银行从事保险资金托管业务审核意见书》,该行获得保险资金托管资格。G招行表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承诺的各项职责,规范从事保险资金托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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