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守兼备 创新券商成权证“大股东”
[□本报记者 李剑锋] 2006-06-21 00:00

 

  □本报记者 李剑锋

  

  在近期权证市场的回调过程中,长江、海通等创新类券商纷纷亮相权证5%以上持有人名单,引起了市场的广泛关注。对此,一些业内人士表示,创新券商大量买入某一权证品种并持有一段时间,除极个别可能是确实看好该权证的未来走势而长期投资之外,绝大多数应是创设机制下的正常套利行为。

  上海证券交易所统计数据显示,6月14日,长江证券持有万华认沽和海通证券持有首创认购的数量分别达到或超过权证可 流通数量的5%,从而成为这两只权证的“大股东”,以当时权证总量推算,长江证券持有万华认沽数量超过794万份,而海通证券持有首创认购的数量则在1125万份以上。由于长江和海通之前曾分别创设了1100万份万华认沽和2300万份首创认购,所以当时市场普遍认为,两券商大量购入权证是为了第二天的注销所需。

  但之后的统计显示,长江和海通均未在6月15日立刻注销手中持有的权证。直到6月16日,长江证券才注销了600万份万华认沽,而海通证券则在大比例持有了一段时间之后,于6月19日抛出了手中的部分首创认购,从而从5%持有人名单中消失。在一些权证品种并未出现明显调整到位迹象的情况下,券商大量买入,究竟是出于什么考虑?

  “在市场回调的情况下买入权证并持有一段时间,并不意味创新券商开始参与二级市场的权证炒作,而应该是在创设制度下的一种进可攻退可守的操作策略”。某创新券商负责金融衍生品开发的有关人士表示,券商在高位创设并卖出权证之后,通常会在低位时买入并注销,以实现创设利润。但有时候,权证品种是否会继续下跌或出现反弹,往往很难判断,所以在有些情况下,如果短期内权证跌幅比较大,他们往往会买入并持有一段时间,如果未来该品种继续下跌,则将买入的权证注销,如果出现反弹,则将手中的权证抛出,赚取差价。海通和长江对于首创认购和万华认沽的操作,应该都属于这一类的套利行为。

  这位人士同时强调,券商在高位创设权证和低位买入权证,在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有助于抑制权证市场的狂涨暴跌,从而起到类似于平准基金的作用。一般而言,券商创设权证主要是通过套利手段赚取利润,不会以让投资者到期行权为目的。

  事实上,除开低买高卖的差价收入外,权证创设已让券商获利不菲,以长江对万华认沽的操作为例,公司创设该权证的时间为5月12日和5月18日,当时万华认沽正处于历史高位,卖出价格应该接近4元,而由于市场调整,6月14日的买回价格大约在2元左右,以创设一份权证抵押现金13元计算,一个月里的资金收益率已接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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