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及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3,606,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2%。会议由董事、总经理李福康先生主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报告或决议:
一、《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2005年年度报告》及《2005年年度报告摘要》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公司2006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公司聘请的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许志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认为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备查文件:
1、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5 股票简称:羚锐股份 编号:临2006-014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