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6-21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及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九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3,606,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52%。会议由董事、总经理李福康先生主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报告或决议:

  一、《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二、《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三、《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四、《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五、《2005年年度报告》及《2005年年度报告摘要》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七、《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八、《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九、《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十、《公司2006年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赞成票23,606,5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公司聘请的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许志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认为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备查文件:

  1、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六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285         股票简称:羚锐股份         编号:临2006-014

  河南羚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二00五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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