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 2006-06-22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和转债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议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06年6月20日(星 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06年6月16日、6月19日、6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南宁沃顿国际大酒店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杨庆董事长

  7、议案: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8、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45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43,991,0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3.81%。

  2、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87,605,934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2.81%,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35 %。

  3、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表决、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45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6,385,093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51.96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6%。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76,200 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0.03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 %。

  (2)通过委托董事会方式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38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117,446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1.37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 %。

  (3)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321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52,191,44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东股份总数的50.57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15%。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全文见2006年6月7日公司董事会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的《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43,991,027股,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为156,385,093股。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130,825,629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5 %;

  反对票13,134,698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

  弃权票30,7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 %。

  2、非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987,605,934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 %;

  反对票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弃权票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

  3、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43,219,695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1.58 %;

  反对票13,134,698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8.40 %;

  弃权票30,700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表决权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2%。

  4、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会议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出席会议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六、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经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余春江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提出议案的主体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董事会征集投票委托、相关股东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指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所通过的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0日

  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名称:桂冠电力

  转债代码:100236         转债名称:桂冠转债

  公告编号:临2006—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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