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G阳光 公告编号:2006-L24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6月21日,部分媒体刊登了关于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首创置业”)董事长刘晓光先生的相关报道。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刘晓光先生系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首创置业董事长。自6月17日起,刘晓光先 生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了解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有关问题。
刘晓光先生未在本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首创置业持有本公司22,596,146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74%,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3、上述事项对本公司的经营情况不会产生影响。
4、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特此公告。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G阳光 公告编号:2006-L25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将于2006年7月7日上午召开本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6年7月7日上午9:30。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2、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审议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06-L22、2006-L23号公告,上述公告刊登于2006年6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3、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30日
4、会议出席人员
(1)2006年6月3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5、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6年7月6日9:00-16:00。
(2)登记方式
A、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B、法人股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C、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D、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12号阳光大厦11层。
6、其它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丽英。
联系电话:010-68361088
传真:010-88365280
邮编:100044
(2)会议费用
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所列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有/无表决权。如果有表决权,对关于( )的提案投赞成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反对票;对关于( )的提案投弃权票;
5.对1-4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人深圳证券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