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投资管理办法近期出台
[□本报记者 卢晓平] 2006-06-23 00:00

 

  □本报记者 卢晓平

  

  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首部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的规章———《中央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将于近期发布。

  办法对中央企业投资规范,立足于有利企业降低和防范投资风险,更主要的是有利于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

  因此,办法明确规定,央企主业投资需上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而对非主业投资,严格规定三类企业必须上报审核 。三类必须上报非主业项目的央企,一是资产负债率进入黄灯区,为65%至70%;二是非主业投资超过总投资的5%;三是非主业资产超过总资产的5%。并且,此类央企的非主业投资计划在上报国资委前,须先上报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议或董事会会议。

  业内人士称,办法虽然没有明确禁止央企投资非主业项目,也没有限制投资非主业项目的种类,包括证券、期货投资等,但三条“红线”把非主业投资压缩到极为狭小的规模之内。目的是引导央企发展主业,减少非主业投资的风险。

  中央企业的投资损失一直是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痛,因此,国资委一直要求央企把主业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国资委主任李荣融曾公开表示,突出做强了主业,中央企业才能继续保持速度效益双增长,并多次强调不鼓励中央企业多元化发展。

  在此前,国资委出台了《中央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编制大纲(修订稿)》,明确央企的资产负债率控制目标和非主业投资控制目标:企业资产负债率位于绿灯区,表明企业处于正常投资区;黄灯区表明企业投资是预警区,在此区间内应慎重投资。即企业资产负债率在此区间内时,对投资来源中增加负债部分进行分析,企业应慎重考虑负债率提高问题;红灯区为企业投资的严格控制区,原则上在投资时不应形成新的负债。

  这位权威人士还透露,《中央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中央企业制订一套严格的科学民主管理投资决策程序,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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