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是否属犯罪尚无定论
[] 2006-06-23 00:00

 

  我国禁毒工作面临四大挑战

  ———境外毒品多头入境的局面没有改变。“金三角”缅北地区仍是对中国危害最大的境外毒源地。“金新月”地区特别是阿富汗生产的海洛因向中国渗透不断加剧。

  ———境内制贩毒品犯罪活动仍较突出。一些地方出现了以家族、民族、地缘为纽带的职业贩毒团伙,并与境外贩毒势力相勾结,将境外毒品大量走私入境,并通过铁路、民航、公路、邮政等渠道贩运到内地消费市场。国内形成了昆明、大理、广州 、深圳等多个辐射全国的毒品中转站、集散地。贩毒手段更加多样。

  ———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非法流失问题时有发生。同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并被滥用的问题呈现区域扩大、种类增多的趋势。

  ———毒品滥用问题仍在发展蔓延。滥用冰毒、摇头丸、氯胺酮等新型毒品人数迅速增多,部分地区吸食大麻等情况较为普遍。已形成了传统毒品、新型毒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交叉滥用的局面。

  全国吸毒者达78.5万 《禁毒法》草案有望年底通过

  “吸毒人员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多重属性,我们觉得从这三个方面来界定吸毒行为比较准确、比较合适。”

  国家禁毒委员会副秘书长陈存仪在昨天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国务院法制办已经把《禁毒法》草案提请到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有望在今年年底通过。但具体出台时间以及专家建议把吸毒行为定为犯罪等问题要由国家立法机关来决定。

  吸毒都算犯罪牵涉面太宽

  陈存仪说,吸毒人员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多重属性。从法律的角度看,吸毒行为直接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违反禁毒决定,且在客观上诱发了许多违法犯罪行为,所以吸毒人员是违法者。从医学角度看,吸毒成瘾的人大脑神经功能受到严重损伤,是一种顽固的脑部疾病。从社会学角度看,吸毒成瘾对身体、心理都造成严重损害,毒瘾发作时痛苦不堪,有的行为失控。

  至于要把吸毒行为定位为犯罪,涉及到立法问题,要由国家立法机关来研究决定。他还指出,吸毒人员大多数都是青少年,如果把吸毒行为都定为犯罪,可能牵涉面会很宽。

  78万吸毒者七成是青少年

  据陈存仪介绍,截至2005年底,中国有吸毒人员78.5万名,其中海洛因成瘾人员70万名。在海洛因成瘾人员中,35岁以下的青少年占69%,农民占30%,社会闲散人员占52%。公用注射器注射海洛因已成为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据卫生部门监测,截至2005年底,在中国累计报告的14.4万例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中,39.3%是因共用针具注射海洛因而感染。

  吸食新型毒品成新趋势

  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刘跃进说,中国以及东南亚、欧美等国家出现了新的趋势,由吸食鸦片和海洛因这样的传统毒品向吸食冰毒、摇头丸和K粉这三种比较有代表性的新型毒品方向转化,吸毒群体的增加主要是吸食新型毒品群体的增加。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新型毒品制造、生产比较简单,成本相对较低。

  (北京晨报供本报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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