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答疑交强险三大焦点
[□本报记者 卢晓平] 2006-06-23 00:00

 

  □本报记者 卢晓平

  

  随着交强险7月1日实施的临近,相关具体问题浮出水面。就此,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回答了社会关心的问题。

  保监会不鼓励提前换保单

  据了解,不少投保人担心交强险推出后,加上需要购买的商业三者险,其成本会大大高于现有的商业三者险。因此,一些投保人抢先更换保单,将一些7月1日后才到期的保单提前解除合同,并在7月1日前购买新的保单。这样,可将购买交强险和新商业三者险推后1年。

  保监会有 关负责人表示,对此现象并不鼓励。因为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不同,消费者购买后的受益保障情况还没有事实为依据。因此,根本不能断定现有的抢买就一定不按照规矩办事省钱。

  另外,关于商业三者险费率高低问题,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险行业协会开发出几套商业三者险条款。由于交强险已经承担了部分车损险、三者险的部分责任,相对目前的三者险而言,今后各公司实施新的商业三者险和车损险是建立在交强险以上的保障。据悉,目前保监会正在审核相关商业三者险费率和条款。

  交强险保障范围逐步提高

  有投保人担心,现有的1050元保6万元,保额很低,尤其是针对北京等大的经济发达地区。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现有的责任保险限额的设计,是考虑了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百姓的承受能力和实际支付情况,先后多次召集各路人员进行了数次座谈会,是比较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随着经济的发展,根据国际上其他国家的情况,保额都是由低向高不断改变。如韩国、日本、中国台湾等,都是在不断上调保额水平。

  交强险经营会出现不同盈亏差距

  由于交强险采取的是统一的费率水平和几套标准的条款水平,但使用的公司经营水平和经营状况各不相同,因此,有担心22家保险公司在经营一段时间后,会出现盈亏不均的现象。

  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可能会出现的。一般监管部门根据实施情况,可以调整幅度较大的费率水平。目前监管部门正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交强险业务的财务单独核算办法,并定期向社会进行公布各公司经营状况。另外,他表示,随着制度的推进,在费率价格上会有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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