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机械:定向回购+股改送股
[□本报记者 初一] 2006-06-23 00:00

 

  定向回购上海工投所持国有法人股,另三家非流通股股东支付股改对价为10送5.35股

  □本报记者 初一

  

  自4月17日起就进入股改程序开始停牌的轻工机械,今日终于公布了具体的定向回购和股改方案。该公司将定向回购第一大股东上海工业投资(集团)公司所持全部国有法人股,其他三家非流通股股东则支付股改对价,按10获5.35的比例送股。方案实施后,轻工机械社会公众股比例将达到25%的标准,公司现任董事长郑树昌创办的弘昌 晟自动升格为第一大股东。

  定向回购先行

  轻工机械的定向回购方案是,公司定向回购并注销第一大股东上海工投持有的全部国有法人股6284.74万股(占总股本的29.90%)。定向回购价格确定为每股1.69元(相当于在经审计的2005年期末每股净资产1.61元的基础上溢价5%),回购总金额10621.21万元。

  实施定向回购后,轻工机械总股本由21019.20万股降至14734.46万股。原第一大股东上海工投不再持有股份;原第二大股东上海弘昌晟集团自动升格为第一大股东;原第三大股东中泰信托也自动成为轻工机械第二大股东。

  根据轻工机械2005年报数据静态模拟计算,随着定向回购后总股本的减少,其每股收益将从0.03元提高至0.04元;同时因支付回购资金,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将从50.91%上升到60.21%。

  股改同时启动

  轻工机械的股改方案为,除上海工投以外的三家非流通股股东弘昌晟、中泰信托和上海国资经营公司支付对价,按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5.35股的比例送股。

  实施定向回购后,轻工机械社会公众股比例将上升至16.29%;实施股改方案后,这一比例将进一步上升至25%,达到有关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必须达到总股本25%以上的规定。公司此次股改及定向回购,将彻底解决公司股本结构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历史遗留问题。

  有望注入风能资产

  即将升格为第一大股东的弘昌晟承诺,向轻工机械注入风能资产,使轻工机械逐步形成新能源产业、贸易、土地房产齐头并进的局面,从而提升公司的业绩。

  据介绍,弘昌晟目前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拥有400平方公里的风电场资源。该风电场全部投产后,将形成总装机1500兆瓦、年发电量37.5亿千瓦时,预计年售电收入可达20.63亿元,净利润3.71亿元。弘昌晟承诺将向轻工机械先期注入装机容量为50兆瓦的风场资源,剩余1450兆瓦的风场资源以后也将全部注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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