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 2006-06-23 00:00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3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27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5月11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 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是根据《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作了修订并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进行了公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06年5月10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机构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郑苏芬

  联 系 人:陈静

  联系电话:021-5836899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800万元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00 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8.98%)、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股比例25.51%)、中投信用担保公司(持股比例15.31%)和福建省邮政局(持股比例10.2%)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9800万元。

  截止2006年5月2日,公司旗下管理着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和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等三只开放式基金。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研究策划部、基金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市场部、运作保障部和综合管理部,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对业务部门进行适当的调整。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郑苏芬女士,董事长,196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审计师。历任福建省财政厅干部,福建省审计厅副处长,福建省广宇集团股份公司财务部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兰荣先生,畲族,董事,1960年生,博士生,高级经济师。历任福建省建设银行投资处干部,福建省福兴财务公司综合处科长,福建兴业银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福建兴业银行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福建兴业证券公司总裁。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杨东先生,董事、总经理,1970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福建兴业证券公司上海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兼上海业务部副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总监。

  祝要斌先生,董事,1962年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钢铁处副处长、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处长、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投资银行部副经理、战略发展部战略处处长,现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副总经理。

  孙家骐先生,董事,1942年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央财经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北京市第一食品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中国交通银行董事,世界银行住房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北京项目办公室主任,北京市证监会主席、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管办主任。现任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志宏先生,董事,1967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福建省邮电管理局计划财务处会计,福建省南平市邮电局计划财务科科长,福建省福州市邮政局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科科长,福建省邮电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福建省邮政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福建省邮政储汇局副局长。现任福建省邮政局副局长。

  夏冬林先生,独立董事,1961年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经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

  于宁先生,独立董事,1954年生,律师。历任江苏省镇江市卫生局任干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处长、处长。现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王连万先生,独立董事,1962年生,马来西亚国籍。历任澳大利亚安保(AMP)总公司精算与投资产品业务助理,新加坡吉宝保险公司(富通 Fortis 附属公司)财务总监兼投资部总经理,新加坡吉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国巴黎银行(BNP Paribas)高级业务经理、太平养老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新加坡大东方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国际市场发展总经理。

  黄亚钧先生,独立董事,1953年生,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副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澳门大学副校长等。

  严卫先生,监事,1968年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律师。历任广东顺德市信德集团财务总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苏日庆先生,监事,1962年生,理工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工程师,国投中型水电公司经营部、计划财务部部门副经理、经理,湖北金源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现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高级经理、资深经理。

  杜建新先生,督察长,1959年生,经济学学士,经济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情报资料中心主任,中国银行三明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明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陈曦女士,副总经理,1971 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钥桥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总裁助理兼投资银行副总监。

  2、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共由3人组成:

  杨 东     总经理

  杜昌勇     基金管理部总监兼本基金基金经理

  王晓明     兴业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总经理杨东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由基金管理部总监兼基金管理部总监兼本基金基金经理杜昌勇担任。

  3、本基金基金经理

  杜昌勇先生,1970年生,理学硕士。历任福建兴业证券公司直属营业部电脑部负责人,上海管理总部电脑部经理,福建兴业证券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基金管理部总监兼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注册资本:2480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联系人:庄为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65人,平均年龄30岁,90%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2月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着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06年3月,托管证券投资基金56只,其中封闭式16只,开放式40只。托管资产规模年均递增73%。至今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产业基金、QFII资产、履约类产品等十大类14项产品的托管业务体系。继2004年先后获得《亚洲货币》和《全球托管人》评选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后,2005年,又分别获得《财资》和《全球托管人》评选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郑苏芬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14536

  电话: (021)58368886

  传真: (021)58368869

  联系人:汤凡

  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

  2. 代销机构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田耕

  电话: (010)66107900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 (0591) 88012622

  联系人:宋光远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公司网站: www.cib.com.cn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电话: (021)68419974

  联系人: 杨盛芳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 (021)53594566-4125

  传真: (021)53858549

  联系人: 金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21)962503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延平路135 号

  法定代表人: 祝幼一

  电话: (021)62580818-213

  传真: (021)62583439

  联系人: 芮敏祺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 黎晓宏

  联系电话: (010)65183888-86073

  联系人: 权唐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7)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电话: (025)84457777-721

  联系人: 袁红彬

  客户咨询电话: (025)84579897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

  8)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 明云成

  电话: (027)65799560

  联系人: 毕艇

  客户服务电话: (027)65799883

  公司网站: www.cz318.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 (010)66568613

  联系人:赵荣春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7985

  联系人: 肖中梅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11)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联系电话: (0351)8686766、0351-8686708

  联系人:邹连星、刘文康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 (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健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1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幸福村中路锦绣园D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84533151-822

  联系人:陈少震

  公司网站: www.txsec.com

  14)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6层

  法定代表人:王军

  联系电话:(021)68590808-8119;

  联系人:罗芳

  公司网站: www.tebon.com.cn

  15)西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民族北街1号

  法定代表人:姜巍

  联系电话:(0951)6024646

  联系人:杨晓东

  公司网站: www.nws.com.cn

  16)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峰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71)96100、(0755)82485852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55)82485852

  联系人:张建勋

  公司网站: www.ghzq.com.cn

  1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联系人:吴宇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 (021)50367888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1)50366868

  公司网站: www.dfzq.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郑苏芬

  电话: (021)58368998

  传真: (021)58368858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 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 廖海、田卫红

  联系人: 廖海

  (四) 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

  法定代表人:沈钰文

  电话: (021)63070766

  传真: (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联系人:蒋燕华

  四、基金的名称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锁定投资组合下方风险的基础上,以有限的期权成本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票、国债,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资产配置比例为:可转债30%~95%(其中可转债在除国债之外已投资资产中比例不低于50%),股票不高于30%,现金0~1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家宏观经济环境;

  (3)国家货币政策、利率走势和证券市场政策;

  (4)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

  (5)上市公司研究;

  (6)证券市场的走势。

  (二)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在紧急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基金的资产配置采用自上而下的程序,个券和个股选择采用自下而上的程序,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具体的基金投资决策程序如下:

  (1)研究策划

  研究策划部通过自身研究及借助外部研究机构形成有关宏观分析、市场分析、行业分析、公司分析、个券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提出本基金股票备选库的构建和更新方案,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并最终决定本基金股票备选库,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资产配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依据基金管理部、研究策划部的报告确定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作出决策。

  (3)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根据对股票市场、可转债市场和利率期限结构的判断确定可转债组合的加权平均内含收益率、久期水平和国债组合的加权平均久期水平。在此基础上根据各种定量和定性标准,以及研究策划部的个券和个股研究报告构建基金组合,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

  (4)组合的监控和调整

  研究策划部协同基金经理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研究员应保持对个券和个股的定期跟踪,并及时向基金经理反馈个券和个股的最新信息,以利于基金经理作出相应的调整。

  (5)投资指令下达

  基金经理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订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集中交易室。

  (6)指令执行及反馈

  集中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进行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交易完成后,由交易员完成交易日志报基金经理,交易日志存档备查。

  (7)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基金经理依据基金申购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8)业绩评价

  研究策划部将定期对基金的业绩进行归因分析,找出基金投资管理的长处和不足,为日后的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

  (三)投资组合管理

  基金的资产配置采用自上而下的程序,个券(可转债,下同)和个股选择采用自下而上的程序,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在个券选择层面,积极参与发行条款优惠、期权价值较高、公司基本面优良的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选择对应的发债公司具有良好发展潜力或基础股票有着较高上涨预期的可转债进行投资,以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并充分分享股市上涨的收益;运用“兴业可转债评价体系”,选择定价失衡的个券进行投资,实现低风险的套利。在个股选择层面,以“相对投资价值”判断为核心,选择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价值被相对低估的股票进行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80%×天相可转债指数+15%×中信标普300指数+5%×同业存款利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风险水平处于市场低端,收益水平处于市场中高端。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6年3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债券明细

  (1)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2)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可转换债券明细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3)报告期末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本报告期内获得权证的数量明细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5月11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06年3月31日。

  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提取。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管理费年费率来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I÷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I: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为1.3%。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托管费年费率来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I÷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I: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25%。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其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该等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前基金费用。

  4、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酌情调低基金管理人的报酬及基金托管费,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本基金的申购遵循金额申购的原则,即申购金额中包含申购费用;费用计算原则为单笔单次收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1%。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遵循份额赎回的原则,基金赎回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

  持有本基金两年以内(包括两年)收取0.5%的赎回费率,其中0.3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0.125%归基金资产;持有本基金两年以上收取0.25%的赎回费,其中0.18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0.0625%归基金资产。

  3、本基金实际执行费率在上述范围内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调整费率时,如果没有超过上述费率限额,基金管理人可自行调整;若提高本基金上述费率的上限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费率上限变更的,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本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成立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5年12月23日刊登《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 “三、基金管理人”进行了部分调整。

  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增加了2006年4月27日成立的兴业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

  2、省略公司内设部门职能简介。

  3、更新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独立董事黄亚均、王连万的相关信息;删去原公司副总经理吴威的相关信息;删去原本基金基金经理王晓明的相关信息。

  (二)“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主要人员情况和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中心和兴业银行的相关信息,变更华夏证券为中信建投证券,增加销售代理机构: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九、基金的投资”部分,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数据内容截止日为2006年3月31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基金投资业绩,数据内容截止日为2006年3月31日。

  (六)“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增加了权证的估值方法等。

  (七)“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本期公告事项: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签署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06年6月23日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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