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723 股票简称:西单商场 编号:临2006-015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6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及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2006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结果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2006年6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本公司董事会现发布关于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公告。
公司董事会受非流通股股东委托,决定于2006年7月3日召开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会议将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3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29日、2006年6月30日、2006年7月3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3、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20号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流通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2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依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方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委托董事会或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委托董事会和网络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为准。
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未参与本次投票表决的以及虽然参与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流通股股东,仍须按表决结果执行。
四、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程序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6月22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6月23日-2006年6月28日,每工作日9: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公告方式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请参见于2006年6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向流通股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五、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6年6月22日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2、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2)。
3、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师。
六、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06年6月29日、2006年6月30日,每日9:00-17:00,和2006年7月3日上午9:00—12:00,逾期不予受理。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如若委托他人出席,则需要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需提供上述(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前述(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七、其他事项
1、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3日
附件1: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2、表决议案
3、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西单商场”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注:本表复印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方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划“√”,并且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择或不选都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方签名或盖章: 委托方身份证号码:
委托方股东账号: 委托方持有股价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