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3年全面改革保税监管模式
[□本报记者 喻春来] 2006-06-24 00:00

 

  □本报记者 喻春来

  

  我国将对海关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监管制度进行重大改革。昨日,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司司长何力在“中国外贸200强高层论坛”上表示,今年海关总署已经制定了海关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监管改革分布实施方案,打算用3年时间,完成60余项改革项目和10个创新课题等一揽子计划。

  何力称,下一步,整合的目标就是将国家已经出台的各类优惠措施叠加,使得各类特殊区域和监管场所基本具备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两大 功能。不过,一些是以保税加工为主,一些是以保税物流为主。并实行统一的税收物流监管措施,实行监管到位、服务到位的综合型海关保税监管区域。另外,还将统一各类特殊监管区的税收政策,包括境外入区保税、区外入区退税、区内出区征税,区内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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