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2006-06-26 00:00

 

  (注册地址:昆明市拓东路石家巷10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不对公司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的《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并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锁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云南盐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17号文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1,400万股,网上定价发行5,600万股,发行价格为7.3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06]63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云南盐化”,证券代码“002053”;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5,600万股股票将于2006年6月27日起上市交易。

  本公司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3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公司股票基本情况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06年6月27日

  (三)股票简称:云南盐化

  (四)股票代码:002053

  (五)总股本:18,585.1103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7,000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云南轻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8,062.1103万股)和公司实际控制人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股8,062.1103万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本次发行前公司其他股东云南有色地质矿业有限公司(持股715万股)、云南创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715万股)、云南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50万股)、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85万股)、中国盐业总公司(持股533万股)、安宁市工业总公司(持股325万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均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3 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发行的5,600万股股份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表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UNNAN SALT &CHEMICAL INDUSTRY CO., LTD

  注册资本:18585.1103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建东

  住所:昆明市拓东路石家巷10号

  邮政编码:650011

  经营范围:食用盐、液体盐、工业盐、医药用盐、畜牧用盐、肠衣盐、多品种营养盐、矿盐,日用化工产品、化妆品、调味品、保健食品、盐化工产品,无水硫酸钠,层硅;烧碱及其后加工产品;液氯、盐酸、氯化钙、次氯酸钠、三氯化铁、氯乙烯单体;聚氯乙烯及其后加工产品;氯化聚氯乙烯及及其后加工产品;其它有机及精细氯产品;钻井、机电机械产品制造、修理、安装,聚丙烯酰胺及其它化工新开发的产品;氯化纳、硫酸纳采矿;铁路专用线共用业务;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加工中心,代理经营配套设施建设及连锁经营,汽车运输;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盐、无水硫酸纳、盐化工产品等;进口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产品及零配件,一、二类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锅炉安装(B级)、压力管道安装(GC2级);水力发电。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食盐、工业盐、芒硝、烧碱和聚氯乙烯

  所属行业:食品加工业

  董事会秘书:和国忠

  电话:0871-3126346

  传真:0871-3126346

  电子邮箱:ynyh@email.ynyh.com

  互联网网址: www.ynyh .com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为云南轻纺集团有限公司,其成立日期为2000年10月2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8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华;注册地址为昆明市东风东路169号。该公司为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企业。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成立日期为1997年3月18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亿8千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董华;注册地址为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417号。

  四、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情况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7,000万股

  2、发行价格:7.30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发行网下配售1,400万股,发行价格以上的有效申购获得配售的配售比例为1.760121%,超额认购倍数为56.814倍。本次发行网上定价发行5,600万股,中签率为0.4423207432%,超额认购倍数为226倍。本次发行网上、网下均不存在余股。

  4、募集资金总额:51,100万元

  5、发行费用总额:2,137万元

  (1)承销费用和保荐费用:1,733万元

  (2)审计费用:120万元

  (3)评估费用:128万元

  (4)律师费用:80万元

  (5)股份登记费用:56万元

  (6)审核费:20万元

  每股发行费用:0.305元

  6、募集资金净额:48963万元

  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6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天圆全验字[2006]3号验资报告。

  7、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11元/股(按照2005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8、发行后每股收益:0.53元/股(按照200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自2006年6月1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本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营业务目标进展情况正常。

  2、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3、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进行重大投资。

  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5、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住所没有变更。

  6、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7、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9、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0、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日间,发行人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发行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第六节 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情况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22层

  联系电话:(0755)82130669

  传真:(0755)82133337

  联系人:张俊杰、郭永青、吴宏伟、罗杰夫

  二、上市保荐人的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认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符合上市条件,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了《关于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上市保荐人的推荐意见如下:

  国信证券认为,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国信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2006 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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