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邮储合力推进农村金融建设
[□本报记者 但有为] 2006-06-26 00:00

 

  □本报记者 但有为

  

  日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与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签署了《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协议存款业务合作协议》。《协议》提出,农发行与邮储将发挥各自在资金运用和资金筹集方面的优势,共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这是邮储第一次与政策性银行签订协议存款业务合作协议。据了解,邮政储蓄协议存款是邮政储汇局对中资存款类金融机构办理的、3年期以上、3000万元以上人民币长期存款品种 ,该存款可作为存款类金融机构的长期资金来源。此前,邮政储蓄机构只向中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开办此业务。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教授认为,由于政策性银行目前实行的是政策性账户和商业性账户分立的会计记账法,农发行也开展相当一部分商业性贷款,获得邮政储蓄协议存款也就不存在任何政策性的障碍。

  “签订此协议有助于双方同时‘扬长避短’,可以形成一种互补的关系。”赵锡军指出。

  他进一步解释道,农发行的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部注入的资本金和自身发行金融债,资金来源相当有限,并且由于发债存在时间限制,所以农发行长期面临资金缺乏的问题。而与此同时,邮政储蓄无法开展信贷业务,资金运用方式单一、效率低下问题也较为严重。

  据有关统计数据,邮政储蓄目前已有高达7000亿元的自主运用资金,监管部门又将其定调为服务农村金融,大量资金回流农村也就成了题中之意。而农发行自2005年成功开办同业拆借业务和协议存款业务以来,筹资多元化进程已经明显加快,因此,农发行和邮储两者各有所需。

  农发行有关负责人指出,长期合作协议的签署,为农发行和邮储合力推进“三农”政策目标的实现奠定了基础,双方将本着平等互利、相互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合作。据悉,双方约定此次合作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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