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2006-06-26 00:00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6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刊登了《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和《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6月15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刊登了《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和《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又于2006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刊登了《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本公司关于召开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6月30日14:00

  3、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28日、6月29日及6月30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1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6、会议方式:

  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何一种方式表决。

  8、董事会征集投票权: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将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本公司于2006年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投票委托征集函》。

  9、提示性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已于2006年6月20日发布了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并于2006年6月26日发布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10、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6月2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

  11、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6月15日公告了《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修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公司股票将于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1日)的次日开始停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未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股份公司董事会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并申请在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直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复牌,复牌时间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以上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上述议案需要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进行类别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公告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相关股东会议批准。由于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且有权参加相关股东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全部为有权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股东,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审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的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合并举行,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将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和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作为同一事项进行表决,临时股东大会和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同一日。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是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价安排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故本次合并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施,即含有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项内容。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将负责办理向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委托事宜。有关征集投票权委托具体程序见本公告第六项内容。

  公司股东应充分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23号东盛大厦

  邮政编码:710075

  联系电话:029-88332288转8165或8531

  联系传真:029-88330835

  联系人:田红 郑延莉 张萍

  3、登记时间

  2006年6月28日、6月29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 注意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6月28日、6月29日、6月30日,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3、表决议案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本议案,以1.00元的价格予以申报。

  

  4、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买卖方向:均为买入股票。

  6、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东盛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2)股权登记日持有“东盛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委托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3)股权登记日持有“东盛科技”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弃权票,只要将委托股数改为3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7、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实现方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6年6月21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6月22日上午9:00至2006年6月30日下午14: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详见2006年6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证券代码:600771      证券简称:东盛科技             编号:临2006-017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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