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2006-06-27 00:00

 

  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与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 金采用相同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和投资理念,但在投资运作上完全独立。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过往业绩不预示本基金的未来表现。本基金与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未来业绩可能存在差异。

  1.1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1.2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指《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

  任何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基金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

  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募集的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即用于公

  开披露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

  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

  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

  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

  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

  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

  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

  其定期的更新

  托管协议:          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签订的《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发售公告          指《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份额持有人 指根据《基金合同》及相关文件合法取得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

  资者;

  基金代销机构          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

  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

  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

  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其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

  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

  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

  组织、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

  外机构投资者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下转A14版)

  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2006年6月13日证监基金字[2006]116号文批准。

  2、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4、本基金募集期自2006年6月29日至2006年7月20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机构投资者。

  6、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中国工商银行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交易级差为1000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直销网点最低认购金额由基金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7、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利息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人的登记为准。

  8、募集期内,投资者可以多次重复认购。认购资金一旦交付,不得撤销认购申请。销售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登记确认为准。

  9、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等报刊的《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southernfund.com)及基金托管人的互联网网站(www.icbc.com.cn)。

  10、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代销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1、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9-8899)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2、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南稳贰号;基金代码:202002)。

  2、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1.00元人民币。

  5、发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机构投资者。

  6、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南部理财中心(深圳)。

  代销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

  代销券商:银河证券、广发证券、华泰证券、兴业证券、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信证券、联合证券、招商证券、海通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渤海证券、广州证券、长江证券、光大证券、中信万通、山西证券、湘财证券、平安证券、长城证券、民生证券、西南证券、东北证券、广东证券、南京证券、东方证券、国元证券、国都证券、华西证券、宏源证券、天相投资、中原证券、第一创业、中银国际、世纪证券、国盛证券、金元证券、金通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德邦证券、信泰证券、国海证券、西部证券等(排名不分先后)。

  咨询机构:中投证券。

  7、基金募集期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06年6月29日至2006年7月20日;如需延长,最长不超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的三个月。

  自2006年6月29日起,本基金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先购先得。到2006年7月20日,若本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两亿份,募集总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两百人,则本基金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备案手续后,可以宣告本基金合同生效;否则本基金将延长募集期,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若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届满,本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则本公司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及利息在三个月届满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另外,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2、基金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个人、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先购先得。

  3、本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为不高于2.0%,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4、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 × 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 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款项利息)/ 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财产。

  5、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6、对认购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在本公司已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传真交易的形式办理基金认购业务。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6年6月29日至2006年7月20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6:00。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等);

  (2)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指定银行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等);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4)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并签名。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间每日16:0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持有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卡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 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6)个人投资人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中国工商银行

  1、开户时间:个人投资者可于2006年6月29日至2006年7月20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9:00-17:00,到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

  2、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2)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

  工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到工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个人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2)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3)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

  工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4)募集期间,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交易级差为1000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5)个人投资人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6)个人投资人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7)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8)已通过工行申/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行具体事宜以当地工行发行公告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2006年6月29日至2006年7月20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6:00。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护照);

  (4)加盖预留印鉴(公章、私章各一枚,如私章非法人代表,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5)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在直销网点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

  (3)同城支票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受理回执”复印件;异地电汇结算的,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电汇凭证回单”复印件;

  (4)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户名: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罗湖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000020419200038011

  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2006年7月20日16:00前到账。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持有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卡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 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机构投资人在代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5)机构投资人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中国工商银行

  1、开户时间:机构投资者可于2006年6月29日至2006年7月20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00-17:00到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工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到工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预留印鉴)。

  工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机构投资人在代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募集期间,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元,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交易级差为1000元,具体认购金额以各家代销机构公告为准;

  (4)机构投资人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人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人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机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7)通过工行申/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中国工商银行代理发行具体事宜以当地工行发行公告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人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一)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或不具备以上募集份额总额、募集金额、份额持有人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七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成立时间:1998年3月6日

  电话:(0755)82912000

  传真:(0755)82912948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7879

  联系人:庄为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17层B1702室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10)66573399

  传真:(010)66573868

  联系人:朱运东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9楼1901室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1)68817000

  传真:(021)68817654

  联系人:杨继东

  (3)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部理财中心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二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912917

  传真:(0755)82913232

  联系人:王世伟

  2、代销机构:

  代销银行:

  (1)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2)深圳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 号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

  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汪小苗、乔勇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3)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金运

  电话:021-33054678

  传真:021-63602431

  联系人:倪苏云、汤嘉惠

  (4)广东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广州农林下路83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电话:020-38323704、38322730、38323206

  传真:020-87311780

  联系人:江璐、罗环宇

  代销券商:

  (1)银河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68613、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 广发证券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3) 华泰证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 话:(025)84457777-882、721

  联系人:袁红彬

  客户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址:www.htsc.com.cn

  (4) 兴业证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7541476

  客户服务热线:021-68419125

  联系人:杨胜芳

  网址:www.xyzq.com.cn

  (5)中信证券

  住所:深圳市湖贝路1030 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864818-63266

  联系人:陈忠

  (6) 国泰君安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服务热线:4008888666 021-962588

  联系人:芮敏祺

  网址:www.gtja.com

  (7) 中信建投证券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8888108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联系人:权唐

  (8)申银万国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黄维琳

  公司网站:www.sywg.com.cn

  (9)国信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胡继之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2181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网址:www.guosen.com.cn

  (10)联合证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187

  联系人:盛宗凌

  网址:www.lhzq.com

  (11)招商证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 童婕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2)海通证券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网址:www.htsec.com

  (13) 东莞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1号金源中心30楼

  联系人:童怡腾

  电话:0769-82119353

  公司网址:www.dgzq.com.cn

  (14)东吴证券

  注册地址: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电话:0512-65158588

  客服热线:0512-96288

  传真:0512-65158028

  联系人:方晓丹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15)渤海证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 张志军

  电话: (022)28451883

  传真: (022)28451616

  联系人:徐焕强

  (16) 广州证券

  办公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五楼

  法定代表人:吴张

  电话:020-87320991

  传真:020-87325036

  联系人:王江川

  (17)长江证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联系电话:021-63291352

  服务热线:02765799883

  传真:021-33130730

  联系人:毕艇

  公司网址:www.cz318.com.cn

  (18)光大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004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 (021)68768800

  传真: (021)68817271

  联系人:刘晨

  (19)中信万通证券

  注册地址:青岛市东海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5023457

  联系人:丁韶燕

  (20)山西证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282号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联系电话:0351-8686766、0351-8686708

  联系人:张治国

  网址:www.i618.com.cn

  (21)湘财证券

  地址: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网址:www.xcsc.com

  (22) 平安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三路平安大厦3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三路平安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 叶黎成

  联系人:余江

  电话:0755-82440136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址:www.pa18.com

  (23) 长城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特区报业大厦14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联系人:高峰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288968

  (24)民生证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电话:010-85252626

  联系人: 杨甦华

  客服电话: 0371-7639999

  公司网址:www.mszq.com.cn

  (25)西南证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22楼

  法定代表人:张引

  联系人: 李川

  联系电话: 023-63786777

  公司网址: www.swsc.com.cn

  (26)东北证券

  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法定代表人:李书

  联系人:高新宇

  联系电话:0431-5069710

  公司网址: www.nesc.cn

  (27) 广东证券

  注册地址: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

  办公地址: 广州市解放南路123号金汇大厦

  法定代表人:钟伟华

  联系人:陈新

  电话:020-83270519

  客服电话:020-96210

  公司网址:www.stock2000.com.cn

  (28) 南京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大钟亭8号

  法定代表人:张华东

  电话:025-83364032

  联系人:胥春阳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29)东方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联系电话:021-68562200-3019

  客服热线:021-962506

  联系人:盛云

  公司网址:www.dfzq.com.cn

  (30)国元证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寿春路179号

  联系人:李蔡

  电话: 0551-2634400-1112

  客服电话: 4008-888-777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31) 国都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4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业务联系人:马泽承

  联系电话:010-64482828-390

  客户服务热线:800-810-8809

  公司网站:http://www.guodu.com

  (32) 华西证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深圳总部)

  法定代表人:张慎修

  联系人:杨玲

  电话:0755-83025430

  客服电话:4008888818

  公司网址:www.hx168.com.cn

  (33) 宏源证券

  注册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联系人:师敬泽

  电话:010-62267799

  公司网站:www.ehongyuan.com.cn

  (34) 天相投资顾问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 时冰

  电话:010-84533936

  公司网址:www.txsec.com

  (35) 中原证券

  注册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10楼

  办公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张建刚

  联系人:巴冠华

  电话:0371-5585610

  网址:www.ccnew.com.cn

  (36)第一创业证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杨柳

  电话:0755-25832686

  公司网址: www.firstcapital.com.cn

  (37) 中银国际证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F

  法定代表人:平岳

  联系电话:021-68604866

  联系人:张静

  公司网址:www.bocichina.com

  (38) 世纪证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层

  法人代表:段强

  联系人:章磊

  电话:0755-83199511

  公司网址.www.csco.com.cn

  (39)国盛证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

  办公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永叔路15号信达大厦10-13楼

  法定代表人:管荣升

  联系电话:0791-6289771

  联系人:万志齐

  公司网址:www.gsstock.com

  (40) 金元证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电话:0755-83025695

  传真:0755-83025625

  联系人: 金春

  公司网址:www.jyzq.cn

  (41)金通证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应士歌

  联系人:龚晓军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42) 上海证券

  地址: 上海市九江路111号

  电话: 021-65087006

  传真:021-65213164

  联系人:刘永

  公司网址:www.shsc.com.cn

  (43)国联证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8号

  法定代表人:范炎

  联系人:袁丽萍

  电话:0510-2831662

  客服电话:0510-2588168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44) 德邦证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6楼

  法定代表人:王军

  电话:021-68590808-8125

  联系人:罗芳

  客服电话:021-68590808-8119

  网址:www.tebon.com.cn

  (45)信泰证券

  办公地址:南京市长江路88号

  法定代表人: 钱凯法

  电话:025-84784765

  传真:025-84784830

  联系人:舒萌菲

  公司网址:www.thope.com

  (46)国海证券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注册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联系人:覃清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71)96100、0771-5539262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71)5539033

  公司网站:http://www.ghzq.com.cn

  (47) 西部证券

  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32号信托大厦16、17层

  法定代表人:刘春茂

  电话:029-87406132

  传真:029-87406121

  联系人:黄晓军

  客服电话:029-87406132

  网址:www.westsecu.com.cn

  (48)中国建银投资证券

  法定代表人:杨小阳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与福华三路交界处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8-50层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55-82026521

  公司网站:www.cjis.cn

  联系人:刘权

  (49)其他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请向当地营业网点查询。

  (四)注册登记人

  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七楼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755)82912000

  传真:(0755)82912948

  联系人:苏民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华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振华路402栋中联大厦511室

  负责人:李兆良

  电话:(0755)83205718

  传真:(0755)83203576

  经办律师:杨忠、戴瑞冬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邮编:200021)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 单峰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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