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该判处死刑的要判处死刑
[] 2006-06-27 00:00

 

  保持严打毒品犯罪高压势态

  高法:该判处死刑的要判处死刑

  □据新华社电

  

  2005年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了一大批毒品犯罪分子,有力地打击了毒品犯罪活动。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显示,2005年1月至今年5月,全国法院共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47232件,审结45587件,判处毒品犯罪分子53205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分析说,据统计,2005年全国法院毒品案件收案总数为33867件,比2004年上升了5.35% 。数量稳中有升,这一方面说明禁毒人民战争取得了显著成效,破获了大量案件,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当前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形势依然严峻。

  姜兴长说,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要坚定不移地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分子,该判刑的要判刑、该重判的要重判,该判处死刑的要判处死刑,坚决杜绝以罚代刑、降格处理。要进一步加大对毒品犯罪财产刑的执行力度,坚决没收其非法收益,彻底摧毁其犯罪的经济基础。对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惯犯、再犯等主观恶性大、危害严重者,以及那些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多次大量贩出、向多人贩出、诱使多人吸毒、武装押运毒品、暴力拒捕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要重点打击。对依法应当判处死刑的,必须坚决判处死刑,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的高压势态,以有效遏制毒品犯罪发展蔓延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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