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商股改上演“二人转”
[□本报记者 何军] 2006-06-27 00:00

 

  大股东江苏地产希望对价幅度调整空间不宜太大

  □本报记者 何军

  

  因被江苏地华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举牌而成名的南京中商,正因股改上演一场精彩的“二人转”。

  自江苏地华连续举牌并以2.22%的持股优势成为南京中商第一大股东后,原控股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公司面临尴尬境地,而去年5月启动的股改使其与江苏地华的关系显得更为微妙。正因为如此,南京中商直至昨日才宣布进入股改程序。

  由于南京国资公司持有南京中商的比例仅为23.07%,而江苏地华持有南京中商流通股的比例已达总股本的25.29%,因此市场推测,南京国资公司可能以现金方式支付股改对价,以避免送股降低持股比例。

  但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由南京国资公司招标确定的保荐机构———华泰证券已经为南京中商制定了直接送股的对价方案,预计于本周五披露,初步对价幅度为10送1.3股。

  以此计算,江苏地华的持股数将由一季度末的3661.68万股增至4137.7万股,持股比例提高至28.83%。而南京国资公司的持股比例将由3344.43万股降至2483.81万股(非流通股股东按持股比例支付对价),持股比例减少至17.3%。由此,江苏地华的持股优势将由股改前的2.22%增至股改后的11.53%。

  江苏地华新闻发言人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南京中商启动股改感到很意外,因为此前南京国资公司并没有和他们进行沟通。考虑到南京国资公司的持股比例较低,江苏地华希望获得的对价幅度是在市场平均水平(10送3)的基础上进行适度调整,但是调整的空间不宜太大。在记者问到10送1.5的水平是否属于调整空间过大时,他给予了肯定的答复。

  由于一季度末江苏地华持有南京中商3661.68万股流通股,占流通股的比例达到了38.78%。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股改方案必须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才能通过。因此,如果江苏地华反对,既使其余所有流通股股东都投赞成票,南京中商股改方案也无法通过。从这个层面讲,南京中商的股改已经演变为南京国资公司和江苏地华的“二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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