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条款成赴美上市公司“萨式”之痛
[□本报记者 吴琼] 2006-06-27 00:00

 

  □本报记者 吴琼

  

  没有人敢忽视执行萨班斯法案的难度。

  自从美国证交会宣布,将提前备案的大中型美国本土上市公司执行404条款的时间由2004年6月15日推迟至2004年11月15日,美国上市公司的“萨式”大考就开始了。

  据美国《Compliance Week》统计,约10%的美国公司不能通过萨班斯法案,其中包括一些大公司。

  如今,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也必须面对这一严峻考验。由于考虑到在美上市的海外公司和中小型本土公司执 行困难,纽约证券交易所极力游说美国证交会后,美国证交会同意将原生效日期延期一年至2006年7月15日。

  460万美元成本负担

  “最大的难度在于萨班斯法的404条款。”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合伙人主任律师刘维说。一些赴美上市的公司也如此认为。

  404条款明确规定了管理层应承担设立和维持一个应有的内部控制结构的职责,要求公司年报中包括一份“内部控制报告”。该报告须明确指出,公司管理层对建立和保持一套完整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系统和程序所负有的责任;并包括公司含管理层在本财政年度期末,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体系及程序的有效性的评估。

  这无论对大型公司还是小型公司都绝非易事。刘维表示,“越是组织分散、业务范围复杂的大型公司,要做的工作越繁杂;而对小型企业而言,沉重的负担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财务成本,从而影响到企业的每股盈利状况。”

  2005年初,中国人寿已经启动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404项目”。鉴于自身无足够经验,因而外聘四大外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提供404项目咨询工作的。

  此前,中国人寿聘请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外部审计机构。因为考虑到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又做既做咨询又做审计,可能会影响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因此,中国人寿在原有聘请外资审计机构之外,找了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如此一来,增加了不少咨询成本。

  头一年代价最高

  目前尚无法得知中国人寿因此增加的成本。但遵循404条款头一年的代价最高,主要是内部控制的初始存档和补救、应对复杂报告要求的一般挑战和关于对“多少才是足够”把握的不确定情况。而一年后,遵循成本将大幅缩减,可能降幅高达50%。

  据国际财务执行官对321家企业调查,每家遵守萨班斯法案的美国大型企业第一年实施404条款总成本将超过460万美元:包括35000小时的内部人员投入、130万美元的外部顾问和软件费用及额外审计费用。通用电气公司曾经表示,404条款使公司内控成本高达3000万美元。

  如果加上萨班斯法案的其他条款执行成本,上市公司需要承担的费用更高。

  “上市公司高管为实行萨班斯法案可能要额外投入30%的时间。”伦敦证券交易所亚太区总裁祝晓健表示。这还不是最令人心烦的。“由于低估了404条款的‘威力’,相当多的公司花费的时间为预算的3倍,大公司花费的时间更多,超过10万小时。”一位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人士提醒。

  尽管如此之难,但没有多少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敢不执行萨班斯法案。因为,在审计中做出存在重大内控缺陷的报告后,股市会迅速做出反应,而到时股东施加的压力也是管理层不得不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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