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 2006-06-27 00:00

 

  证券代码:600868     证券简称:梅雁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6-023

  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公 司将于近期刊登《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26日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22日、23日和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湾水塘梅雁大楼一楼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钦欢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董事会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参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举行。

  三、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1,273,925,288股,其中流通股976,819,015股。参加本次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6,552人,代表股份396,211,7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1%。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297,106,273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32%。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6,549人,代表股份99,105,4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78%,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15%。

  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359人,代表股份4,170,79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43 %。其中委托董事会参与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284人,委托股份2,229,471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23%。

  (2)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6,190人,代表股份94,934,67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7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见2006年5月23日公告的《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2、议案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96,211,734股,其中, 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99,105,461股。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375,571,119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9%;反对票20,329,751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3 %;弃权票310,864股,占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78,464,846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79.17 %;反对票20,329,751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20.51 %,弃权票310,86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投票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31%。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有效表决通过。

  五、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表决情况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盛世律师事务所杨辉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指导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广东盛世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梅雁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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