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 公司将于近期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 公司股票复牌时间等事宜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6月26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6月22日、23日、26日的股票交易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扬州市迎宾馆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征集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戚明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28名,代表股份81,669,0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67%。其中:
1、参加表决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70,0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0.00%。
2、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21人,代表股份11,669,018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8.90%,占公司总股本的11.67%,其中:
(1)参加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716人,代表股份11,618,418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8.73%,占公司总股本的11.62%;
(2)参加现场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50,600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17%,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公司董事、监事、保荐机构代表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三、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股东表决结果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2、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和表决情况
三、法律意见书
公司本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审议的事项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管理办法》、《操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486 证券简称:扬农化工 编号:临2006-017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