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2、《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将于近期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3、在此之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股票的复牌具体时间详见《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2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22日、23日、26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15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顺城大街新华国际酒店21楼多功能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学平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664人,代表股份72,526,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2%.
其中:
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654人,代表股份28,400,218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39.47%,占公司总股本的24.35%。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非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0人,代表股份44,12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4%。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89人,代表股份13,090,61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18.19%,占公司总股本的11.23%。
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565人,代表股份15,309,608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总数的21.28%,占公司总股本的13.1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请的保荐机构代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全文详见公司于2006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表决结果:
(单位:股)
表决结果: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已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和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表决情况:
五、律师意见
公司聘请了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周健、叶立森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该律师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投票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决议》;
2、《四川道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3、《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特此公告。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804 股票简称:鹏博士 编号:临2006-022
成都鹏博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