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是哪个单位的?
[◎张晓晖] 2006-06-28 00:00

 

  ◎张晓晖

  自由撰稿人,现居天津

  刚刚换了手机卡,无月租费,每月29元免费拨打190分钟的本地或长途,如果专门用来拨打长途电话,合每分钟一毛五,比起固定电话来便宜多了。固定电话的月租虽饱受诟病,但还是泰然自若,照收不误。

  想来想去,固话唯一的长处就是能够连接ADSL,如果手机无线上网能够普及开,固话就只能喝西北风了。

  还有一件事,因急于用钱,一早去某银行取款,偏偏网点迁址,连个告示也没留下,笔者很纳闷,当初开户填的资料那叫一个全,家庭住址、邮编、宅电、手机、电子邮箱,一个都不能少,怎么迁址就不给咱一个信儿呢?打电话到该行,刚刚提点儿意见,对方就厉声斥责“你是哪个单位的?”

  改革开放二十年了,居然责问咱“是哪个单位的?”就这还整天嚷嚷着“接轨”,再怎么说咱客户也是银行的上帝呀,郭德刚还管上帝叫“帝哥”呢,您说,上帝是哪个单位的?

  两件事儿摞在一块儿,笔者不由想这么个问题,什么是成熟的市场经济?

  经济学对市场经济自有其严格的定义,但市场经济的一个显著特征,消费者是“爷”,或者说消费者是“上帝”。但现在的问题是,咱找不到“爷”的感觉,更别说“上帝”的感觉了。

  计划经济时期,物资贫乏,卖肉、卖菜、卖百货的都小有权力,那时候叫“听诊器、方向盘(司机),大壳帽儿(交通警)、售货员”,虽说是为人民服务,但售货员工作的确是既威风又实惠,申斥顾客是常有的事儿。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和发展,服务态度好多了,尤其是南边,老板长老板短地叫得人心中很惬意。饭店里的感觉最好,沏茶倒水不说,还有座套把顾客的衣服罩起来,虽然没有旧社会饭馆里那一嗓子,“二爷来了,看座,伺候着”。

  但在有些行当还是找不到“爷”的感觉。

  跨行查询每笔三毛,引来众多非议。我倒以为,收费无可厚非。问题是,一旦银行的服务出了问题,给客户造成了损失,是否能够获得赔偿?一旦诉诸法律,是否能够得到公正的法律保护?比如,前一段时间股市行情火爆,银证通却出了毛病,银行划款堵单,那么客户失去的盈利机会怎么算?一句“不可抗力”就打发了么?

  好容易买房了,但物业服务跟不上,车位要收费,但磕了碰了物业又不负责任。按说,物业无非是业主的保姆,不满意换了就是了,可是业主们却没有自主更换物业的权力,甚至连对物业费讨价还价的权利都没有。某地有个业主居然被物业打死了。试问,业主们找到“爷”的感觉没有?到底是谁,把物业强加给业主的?

  说来说去,消费者花了钱,当不上爷就罢了,有时候还闹得跟孙子差不多,这肯定不是成熟市场经济应有的现象。

  证券公司叫“非银行金融机构”,但毕竟与银行同属金融机构,可是交易佣金一降再降,员工见了客户,点头哈腰满脸堆笑,断不敢来一句“根据有关规定”的官话,更不敢问“你是哪个单位的”。

  中移动、联通、电信几个大航母再加上几个小航母,就把市场弄活了,单向收费实际上已经实现了,固话月租虽然还岿然不动,但已经受到了竞争对手的威胁。说来说去,就是因为竞争。

  竞争,让消费者得到经济学上的“消费者剩余”,也得到生活中“爷”的感觉。“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让消费者占据一定的主动。而“此处不留爷,没有留爷处”,就叫垄断。垄断下的消费者不是爷,倒和孙子差不多。

  检验市场经济的完善程度,就是看消费者的地位和选择的自由度。由此来看,《反垄断法》来得正是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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