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税局:强征个税没有时间表
[□本报记者 于兵兵] 2006-06-28 00:00

 

  □本报记者 于兵兵

  

  在北京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强征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事件暂时尘埃落定。昨天,北京市地税局个人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向上海证券报正式澄清:关于个税收取的最新要求还要等国税总局的统一部署,关于7月15日等各种强行起征日期的说法无一属实。

  同时,关于北京市亦庄区已开始强征个税的传闻,北京市地税局相关人士解释,因为征收房产交易个税本属于合法征收,只是受到一些因素的限制无法彻底执行。因此 ,有些地区严格执行可能被媒体理解成了新的政策。“即便是严格执行,也只是积极追缴,没有将个税征收放在办理过户手续之前,形成实际上的强征。”

  此前,北京媒体报道,北京市可能在近期出台强制性征收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而亦庄等区域已经开始强征个税的试行。而再向前追溯,早在今年4月,国税总局就传出消息,称将强制性征收早已写入税法的二手房交易环节的个人所得税。

  据1999年的相关文件,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但一直以来,个人所得税的收取却以自愿缴交的方式构成了现实的规避。而个税最大的问题是税费转嫁给购房者后,可能造成房价的进一步上涨。这种事实直接导致了去年北京、南京、杭州等地的个税强收的流产。

  对于北京可能强收个税的消息,上海等其它城市的地税部门均称没有得到类似的信息。同时,深圳、大连等城市的地税部门人员也表示,近期没有关于个税征收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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