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三巨头谋建金融控股集团
[□本报记者 卢晓平] 2006-06-28 00:00

 

  马明哲
  吴焰
  唐运祥
  □本报记者 卢晓平

  

  随着《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国十条”)的颁布实施,保险业实现金融综合经营的步伐渐行渐近。

  昨日,在保险工作座谈会上,中国人保控股公司总经理唐运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明哲这三位保险业重量级掌门人分别结合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国十条”中提出的“稳步推进保险公司综合经营试点,探索保险业与银行业、证券业更广领域和更深层次的合作,提供多元化和综合性的金融保险服务”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唐运祥认为,推进综合性经营,就是要顺应国际金融保险业综合性经营、专业化运作的趋势,发展保险(金融)控股集团,发挥知识、技术、资本、人才的积聚和扩散效应,有步骤、有重点、分阶段地进入相关金融业务领域,形成长期可持续发展优势,实现金融业的综合性经营。

  马明哲提出,平安将积极稳妥开展金融综合经营创新,将建立以保险为核心的金融集团,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金融控股集团。平安在经营管理平台,对资本实力、人才储备等方面进行了准备,具备了条件,下一步开展综合经营试点工作,为整个行业积累经验。平安下一步将对公司治理进行完全梳理,三到五年再上一个台阶。建立资金平台,充分利用政策有利条件,打造资产管理平台。

  吴焰则提出,中国人寿将在主业特强,适度多元的原则指导下,做出金融综合经营的尝试。

  显而易见,随着“国十条”的出台,保险业综合经营的势头要比其他金融机构来得更迅猛些。27日下午,中国人寿独享中信证券5亿新股,不难看出,除银行之外,保险资金对其他金融机构都有着强烈的合作意向。

  不过,业内人士提出,无论是保险公司参股、控股银行、证券公司,还是银行参股、控股保险公司,都会对现行的金融分业监管格局带来巨大冲击。

  当保险业即将进军金融综合经营之际,也必然要求保监会与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就如何防止金融综合经营形成监管盲点早日建起预警信号,并制定出一套特定的协调机制,以预防新金融风险隐患的产生。曾有消息称,这套机制应从准入资格、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风险监控等多方面着手,并根据参股或控股主体的主业经营范围,确定保监会或银监会的监管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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