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小可
由于天一证券至今不能归还G金证委托资金,G金证于2006年6月27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深圳中院已将天一证券名下的宁波富达股票3597793股,扣划到G金证证券账户中。
G金证今日发布公告称,此次扣划股票将抵偿天一证券欠G金证委托理财部分本金,其余欠款公司正在积极追讨。
G金证与天一证券于2004年4月30日和5月18日分别签订两份《国债委托管理及买卖协议》,约定由公司将自有资 金5000万元委托天一证券进行国债买卖及管理。协议到期后,天一证券未向G金证支付委托资金及收益,并提出资金困难,请求继续延长委托期限。2005年11月,G金证将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解除公司与天一证券所签订的尚未期满的《委托理财协议》,判令天一证券向公司返还委托资金本金5000万元和支付委托资金收益318万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44.66万元。G金证同时申请了财产保全,总计冻结天一证券持有的宁波富达股份3407100股,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05年11月16日至2006年11月15日止。
G金证表示,由于2005年度公司己对天一证券5000万元委托理财资金,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因此上述款项的回收,预计将会对公司2006年业绩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