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小可
讨债无门,百般无奈下,ST兴业终于一纸诉状将原大股东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告上了法庭。
今年以来,ST兴业因原大股东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占用资金,偿还承诺至今未能兑现,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受到严重影响。为此,6月26日ST兴业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讨被占用的资金。
ST兴业表示,2004年度审计表明,截至2004年12月31日,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欠ST兴业累计人民币299 276519.95元。在2005年内,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偿还并化解了其欠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静安支行的债务(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是该债务的保证人),又代原告向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偿还并化解了债务,这两项债务本金金额合计人民币1.84亿元人民币。2005年8月,ST兴业曾经诉讼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要求偿还欠款3020万元,其中应由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61010元;2005年10月11日和同年10月14日,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向ST兴业偿还了合计人民币2500000元。上述金额,经过会计调整后,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尚欠ST兴业222555899.24元。
2006年4月,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向ST兴业提供了全部偿还公司欠款的计划,但ST兴业由于未收到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的还款,已造成公司一季度亏损。6月,ST兴业发布公告,强烈谴责欠款方不诚信的行为,并给予公司清欠第一责任人———欠款方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法人代表唐相道严重警告处分。尽管ST兴业一再积极向欠款方的上级单位上海纺织控股(集团)公司及有关部门反映,争取支持,但未达到预期效果。如今,求助于法律的ST兴业能否如愿以偿拿回欠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