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6 证券简称:G申达 公告编号:2006-011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 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27日以现场方式在上海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1人,代表股份 155,674,1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77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席时平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55,652,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8%;反对11,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10,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2、《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155,652,08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8%;反对11,29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10,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3、《2005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同意155,653,01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64%;反对10,3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弃权10,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4、《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0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意155,642,7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98%;反对20,6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3%;弃权10,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5、《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155,608,1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6 %;反对55,2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弃权10,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经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查证核定的本公司2005年税后净利润为78,014,794.95元,其中母公司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7,801,479.50元,各控股子公司提取公积金等2,069,108.16元,考虑到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目前的资本运作状况,再提取40%任意公积金31,205,917.98元,当年净利润尚余36,938,289.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63,419,652.54元,减去2005年6月14日向全体股东派发2004年度现金红利33,821,086.5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是66,536,855.35元,现按每10股分1元的比例向全体股东派发红利47,349,521.10元(含税),尚结余未分配利润19,187,334.25元,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6、《2005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155,608,1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6%;反对55,27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5%;弃权10,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155,651,8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 %;反对11,4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10,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经修改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155,651,89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57%;反对11,48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4%;弃权10,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9%。决定续聘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2006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徐晨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申达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