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G 民生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临 2006—026 转债简称:民生转债 转债代码:100016 编号 临 2006—026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6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6月19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张宏伟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12名(经叔平董事长因身体健康原因、王玉贵董事因出差未出席会议,亲自出席9名。委托他人出席3名,李安民董事书面委托张宏伟副董事长、伍淑清董事书面委托刘永好副董事长、吴志攀董事书面委托高尚全董事代行表决权)。应到监事9人,实到7人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的决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4名,具体名单(按提名票数排序)如下:
股东董事候选人12名:
刘永好、张宏伟、陈建、黄晞、王玉贵、卢志强、史玉柱、王航、邢继军、苏庆赞、赵立华、杨凤军
(卢志强于2006年6月27日提出辞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及副监事长职务。)
独立董事候选人9名:
张克、高尚全、吴志攀、王联章、李朝鲜、唐功远、李茂生、王松奇、梁金泉
执行董事候选人3名:
董文标、洪崎、王浵世
会议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名单提交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附件: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对公司章程(修订草案)个别条款进行修订的决议
会议同意拟对2006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上已经修订过的章程(修订草案)再次进行个别条款的修订。具体为:
章程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现修订为:“董事会由1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三分之一,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上述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增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人数的决议;
会议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人数由15名董事增加到18名董事,其中,股东董事9名、独立董事6名、执行董事3名。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实行差额选举的决议
根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对公司章程个别条款进行修订的决议》和《关于增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人数的决议》,本公司董事会组成人数为18人,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产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24名,因此,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将实行差额选举,在24名董事候选人中选举18名董事。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根据公司董事会通过的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相关决议,决定于2006年7月16日(周日)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题如下:
1、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提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上述第2、3、4项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06年6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8日
附件: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股东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永好, 男,1951年出生,大学专科,高级工程师。 现任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新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新希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希望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山东六和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宏伟, 男,1954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东方集团董事局主席兼总裁、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民生银行副董事长。
陈建, 男,1958年出生,硕士。现任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北京懋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城乡华懋娱乐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老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中国民生银行董事。曾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编辑、人民日报农村部记者、中国扶贫基金会副秘书长。
黄晞, 女,1962年出生,大学专科,现任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民生银行董事、集美大学校董会校董、集美大学诚毅学院董事、厦门民营企业协会常务理事。曾任厦门福信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主管。
王玉贵, 男,1951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船东互保协会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监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中国海商法协会常务理事。曾任中远集团总公司保险理赔处副处长、北京经纬律师所兼职律师、中国光大银行董事、北京万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卢志强, 男,1952年出生,经济学硕士,研究员。现任泛海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泛海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光彩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中国民生银行副监事长。曾任山东潍坊技术开发中心办公室副主任、山东泛海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八届、九届全国工商联常委、中国民生银行董事、监事长。
史玉柱, 男,1962年出生,硕士。现任巨人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四通控股有限公司CEO、上海征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航,男,1971年出生,硕士。现任昆明大商汇有限公司董事长、新希望集团董事、副总裁、联华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副总裁。曾任威科(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经理、总监、高级副总裁、新希望集团金融事业部首席运营官。
邢继军, 男,196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现任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尔滨投资集团公司副经理、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哈尔滨哈投供热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尔滨太平供热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哈发热力公司董事长。
苏庆赞, 男,1955年出生,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协会会员。现任康福德高企业有限公司董事、吉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原新加坡贸易发展局)董事、香格里拉亚洲有限公司董事、盛邦国际资询(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亚洲金融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董事会成员、国家社会服务委员会投资委员会成员、战备军人协会投资委员会成员。
赵立华, 男,1942年出生,大学本科,教授、博导。现任北京国华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玻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省物理学会副理事长。
杨凤军, 男,1963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现任北京新世界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荣泉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湖南省政府财贸办财政金融处科长、中国农业银行湖南省分行信托投资公司董事、湖南华邦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南省二轻集团总公司资产经营部副总经理、湖南锦华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克, 男,1953年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证券特许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首席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委员、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理事、北京慧聪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民生银行独立董事。曾任中信集团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部门经理、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永道国际合伙人、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永道中国副执行董事。获选财政部2005年20名全国杰出会计工作者之一。
高尚全, 男,1929年出生,大学本科,北京大学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联合国发展政策委员会委员、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名誉理事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中国民生银行独立董事、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曾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改革方案办公室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和经济小组组长、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吴志攀, 男,1956年出生,法律博士,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北京大学金融法研究中心主任、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员、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银行法》起草小组顾问、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中国石油独立监事、四环生物独立董事、华宝基金独立董事、中孚铝业独立董事、中国民生银行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大学法律系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北京大学校长助理、北京大学副校长。
王联章, 男,1957年出生。现任恒基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恒基兆业地产集团副主席暨恒基中国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全国政协委员李家杰先生高级顾问。曾任日本东京银行香港分行信贷部副经理、加拿大皇家银行中国区副代表、华南区代表、上海分行行长兼中国区主管瑞士联合银行高级中国业务顾问、执行董事、中国债务资本市场主管,香港恒生银行总行大中华业务总裁、星展银行有限公司大中华区企业及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
李朝鲜, 男,1958年出生,博士,教授。现任北京工商大学副校长。曾任北京工商学院财金系主任。
唐功远, 男,1956年出生,硕士,资深顾问。现任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IBM)高级法律顾问、总经理经营顾问、清华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联合导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李茂生, 男,194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教授、研究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松奇, 男,1952年出生,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所所长助理、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
梁金泉, 男,1940年出生,大学。现任第10届全国政协常委。曾任中科院、中央党校、中组部、中宣部、中央书记处、中央办公厅胡耀邦同志秘书、中直机关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中直机关党委研究室主任、中直机关党委常委、研究室主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党组成员、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中央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三、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文标, 男,1957年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民生银行董事兼行长、党委书记;全国政协委员。曾任河南金融管理学院副院长;交通银行郑州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交通银行董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中国民生银行副行长。
洪崎, 男,1957年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民生银行董事兼副行长、党委委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主任科员;中国人民大学证券研究所副所长;交通银行北海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国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主任;中国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王浵世, 男,1949年出生,大学本科。曾任汇丰银行美国西部总裁、汇丰银行中国业务总裁。
证券简称:G民生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临 2006—027
转债简称:民生转债 转债代码:100016 编号 临 2006—02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重要指示:
会议召开日:2006年7月16日(星期日)
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7日(星期五)
会议报名日:2006年7月13日(星期四)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7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在北京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会期:
时间:2006年7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
地点:北京京都信苑饭店三层国际厅(北京海淀区什坊院6号)
会期:半天
(二)会议议题:
1、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提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4、关于公司监事会延期换届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资格:
1、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为:截止2006年7月7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持单位证明、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7月13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中国民生银行总行11层
(五)其它事项:
1、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方法: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2号(100031)
联系人:史玉伟、王洪刚
联系电话:010—58560807、58560666-8953、8952
传真:010—58560681
特此公告
附件: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8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委托人股东帐号: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证券简称:G 民生 证券代码:600016 编号 临 2006—028
转债简称:民生转债 转债代码:100016 编号 临 2006—028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张克、高尚全、吴志攀 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新希望投资有限公司(签章)
2006年6月18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河南兴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融基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王联章 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河南兴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融基伟业投资有限公司 (签章)
2006年6月21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李朝鲜 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中小企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章)
2006年6月16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唐功远 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厦门福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章)
2006年6月19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北京华天利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荣泉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北京普华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多喜源服装服饰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李茂生 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华天利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荣泉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北京普华担保有限公司、北京多喜源服装服饰有限公司(签章)
2006年6月21日于北京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广州羿丰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广州利迪经贸有限公司、广州市百泽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社保资讯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王松奇 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广州羿丰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泽达棉麻纺织品有限公司、
广州利迪经贸有限公司、广州市百泽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市社保资讯有限公司(签章)
2006年6月21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现就提名 张克、高尚全、吴志攀、王联章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章)
2006年6月21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现就提名 梁金泉 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签章)
2006年6月21日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克、高尚全、吴志攀、王联章、李朝鲜、唐功远、李茂生、王松奇、梁金泉,作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克、高尚全、吴志攀、王联章、
李朝鲜、唐功远、李茂生、王松奇、梁金泉
2006年6月26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