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湖科将借股改入行供水业
[□本报记者 张喜玉] 2006-06-29 00:00

 

  □本报记者 张喜玉

  

  股价连拉涨停的ST湖科今日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中称,新入主的北京昌鑫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和有关各方正在会同中介机构制定与重大资产重组相结合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如进展顺利,ST湖科在股改完成后可能会变身为一家供水类公用设施公司。

  2006年4月10日,ST湖科控股股东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昌鑫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ST湖科法人股14927000股 (占总股本的29.56%)转让给昌鑫国资。股权转让完成后,昌鑫国资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该股份转让协议已经国务院国资委审议批准,仍须报经中国证监委审核出具无异议函后方可生效。

  根据华星汽贸与昌鑫国资当时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待《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双方确定将对ST湖科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华星汽贸受让ST湖科现有包括河北劝业场酒店有限公司股权、衡阳恒飞特缆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在内的主要资产,昌鑫国资负责向ST湖科注入优质资产,确保公司每股净资产不低于1元人民币,同时承诺注入资产的年净资产回报率不低于6%。

  据悉,昌鑫国资拟将其持有的昌平自来水公司控股权注入ST湖科,使公司主营业务由竞争激烈的酒店服务业和电线电缆生产、销售转变为稳定增长、现金流充足的供水类公用设施行业。

  ST湖科自1996年上市以来一直波折不断,十年中就有六年出现大幅亏损,即使盈利,每股收益也从未超过3分钱。2005年,ST湖科实现了扭亏并避免了退市风险,但公司基本面并未发生根本变局,2006年第一季度,ST湖科再次亏损,每股收益亏0.0309元。 此次昌鑫国资入主,将资产重组与股改相结合,ST湖科期待重新焕发生机。

  不过ST湖科今日再次提示,上述股份转让行为须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出具无异议函后方可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方案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因此尚存在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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