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集团:马自达3将复产
[□本报记者 吴琼] 2006-06-29 00:00

 

  驶下生产线的马自达3轿车 资料图
  □本报记者 吴琼

  

  停止生产及销售2个多月的马自达3终于有了说法。日前,长安汽车集团总裁徐留平在北京表示,马自达3不久将恢复生产。本月初,马自达日本新闻发言人Yukari曾表示,“已经向政府当局重新提交生产和销售的申请。”

  利润不均诱发反目

  与此同时,Yukari首次公开马自达3停产的原因,“因为中国政府反对把生产和销售分开,因为这样会损害中国生产企业的利益。”

  这一说法也得到马自达3在中国生产企业———长安福特的母公司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认同。但该人士拒绝透露进一步情况,且表示暂时无法确定马自达3何时恢复生产。

  据接近长安汽车高层的人士透露,按照现有的合作协议,三方合作确实损害了长安福特的利益。其依据之一就是《汽车产业政策》第39条:“汽车生产企业要兼顾制造和销售服务环节的整体利益,提高综合经济效益。转让销售环节的权益给其他法人机构的,应视为原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大变更,除按规定报商务部批准外,需报请原项目审批单位核准。”

  尽管商务部此前批准了马自达3的生产和销售,长安、福特和马自达三方也达成协议,但如果严格执行“第39条”,还需要原项目审批单位即长安福特的核准。为什么长安福特突然反目了呢?

  “按照马自达在日本方面的说法,极可能是长安福特在销售环节获取的股份太少,与其生产中承担的成本不相符。”新华信咨询管理公司资深分析师孙木子说。

  目前长安汽车持有长安福特50%股份,如果长安福特在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中持股比例低于50%,则意味着长安汽车股份承担了最大的生产和成本上的责任,却无法享受相匹配的销售环节的利润。这一点得到了接近长安汽车高层人士的确认。

  按当初的协议:马自达3放在长安福特生产,销售权却放在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尽管未来马自达将参股长安福特15%,长安福特参股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但无论是长安还是马自达,对长安福特占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股权比例都讳莫如深。而这正是长安福特与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产生矛盾的关键所在。长安高层同时表示,“产销一体可以保证生产方在销售环节中的利润,但同时也可以保证售后服务。”

  马自达脚踏两船

  这只是冰山一角。

  毕竟福特及其子公司控股马自达33.4%,且持有长安福特50%的股权,在大的利益一致的情况下,一切都好解决。但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牵涉到另外一个中国汽车集团———一汽集团,复杂的关系让长安不得不多为自己的利益考虑。

  在未与长安福特有合作意向前,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中一汽集团以及下属公司持股75%,马自达仅占25%。此前,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完全克隆“一汽丰田”的销售模式,承诺所有在国内生产的马自达品牌轿车均放到公司销售,且董事长和副总经理由一汽集团出任,副董事长和总经理由日本马自达出任。

  正准备向前三大汽车集团冲刺的南方汽车工业集团怎甘心屈居一汽集团之下?尤其是低利润的生产环节由自己来承担,高利润的销售环节由一汽集团掌握。持股长安福特50%的福特同样会因此受损。对于这一点,福特也心知肚明,因此对于长安福特停产马自达3只能在一旁多加周旋。

  “实际上,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其时长安已经在和马自达谈判。因此,在马自达与一汽集团签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合作协议时,就应该考虑周全。”知情人士透露,“从目前情况看,概率最大的是增加长安福特在一汽马自达销售公司的持股比例。”

  马自达日本称,“马自达在中国不存在退出合作伙伴的情况,因为与一汽集团的合作仅限于销售领域和技术转让(马自达6属于技术转让)。”言下之意,急于在中国拓展市场的马自达既不想放弃与增长势头极猛的长安汽车的合作,也不想放过旧有的与一汽集团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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