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应从国家战略高度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唐震斌] 2006-06-29 00:00

 

  □唐震斌

  目前,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原则,强调要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目前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由于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的进步与创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如果不掌握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不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就把握不了未来发展的主动权。而自主创新能力既是国家竞争力的核 心,也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所以,我们有必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高度,来深刻认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那么,金融业在加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方面应当有何作为呢?这是一个非常值得探讨的话题。

  当前金融体系难以满足企业自主创新需求

  事实上,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也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之一。如何努力营造一个有利于企业创新的环境,不断完善鼓励和支持创新的政策措施,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其中,资金是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必要条件。近年来,为了促进科技产业的发展,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我国已推出了一系列金融扶持政策及相关优惠政策,如加大科技贷款的投入总量,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等,这些都对促进科技型企业的自主创新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但是,我们也看到,当前我国仍处于经济转轨时期,投融资渠道比较狭窄,金融产品较少,尚不能完全满足投融资主体的需求,目前科技企业的投融资方式主要还是集中体现为银行贷款和发行上市两种形式。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创新的资金来源明显不足,普遍存在融资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这些因素导致了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受到了金融环境的制约与影响,许多自主创新企业面临发展困境,整体技术装备水平也较低。另外,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的金融系统主要服务对象是国有大企业,而忽视了对中小企业的支持。

  当然,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从体制改革、机制完善、能力建设、财税金融政策等方面形成鼓励和支持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随着我国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和推进,创新型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对金融产品的需求将日趋旺盛,它们迫切需要更好的金融服务。

  金融业、资本市场发展有利于推动企业自主创新

  从世界各国经济与科技发展的演进过程来看,为刺激经济发展,各国政府都趋向于将科技政策和产业政策、金融政策整合为一体,更为积极地推动技术创新,因为企业自主创新的发展依赖于外部资金的支持。这类外源性资金的供给渠道主要是:政府(或其他社会团体)资助、股权融资、债务融资。从这个角度分析,企业的自主创新不仅需要政府的财政投入,更需要持续规范的金融支持。其中,关键的环节是应当建立一个功能完备的、高效的金融支持系统,以利于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发达和完善的金融业是推动自主创新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功能强大的资本市场将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行为发挥多重功效。首先,筹资功能。资本市场可以为企业进行自主创新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其次,风险分担功能。企业自主创新及高新技术的开发和成果转化,需要进行长期研究和试验,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而面临很大的投资风险。通过资本市场“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长期直接股权融资,能够最大限度地分散这种风险;第三,资本市场还发挥着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可以促使自主创新企业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和公司治理结构。此外,资本市场还可以为创新企业提供专业财务和管理顾问服务,并促使其尽快成长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

  所以,我们必须努力完善企业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充分利用扶持型金融政策、资本市场政策、保险政策、外汇政策等,充分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将金融服务重点转向自主创新,加大金融系统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促进自主创新更好更快地发展,实现金融改革与科技创新的良性互动。

  完善金融业对企业自主创新支持机制的八大建议

  既然金融业的完善与发展,尤其是资本市场,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影响尤为显著,那么,我们应当如何来加强和完善对企业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呢?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八个方面入手:

  第一,要充分发挥政府导向作用,完善鼓励企业创新的信贷政策和投融资政策。一方面,要整合政府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另一方面,积极运用政策调节手段,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创新,加强政府资金与金融资金的相互配合,通过基金、贴息、担保等手段引导更多的资金支持自主创新与科技成果产业化。

  第二,政策型银行要加大对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政策性金融机构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规模化融资和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项目等提供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所需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进出口,提供融资支持。

  第三,通过改善金融环境,促进商业银行对自主创新企业的服务。商业银行对国家和省级立项的高新技术项目,应根据国家投资政策及信贷政策规定,积极给予信贷支持。商业银行对有效益、有还贷能力的自主创新产品出口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要根据信贷原则优先安排、重点支持,及时提供多种金融服务。政府可以建立企业自主创新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和担保基金,引导商业银行开展对自主创新企业提供差别化、标准化的金融支持。

  第四,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发挥创业风险投资的促进作用。制定《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配套规章制度,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法律保障体系。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引导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投资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的创业企业。允许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债权融资方式增强投资能力。

  第五,努力构建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扩大自主创新的融资渠道。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是满足企业创新资金需求的微观基础,通过发展不同层次的市场功能,满足不同投融资主体的需求。要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的自主创新企业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适时推出创业板,并且努力为高科技中小企业在海外上市创造便利条件,拓宽其直接融资渠道。同时,要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股份转让工作,完善技术交易市场、产权交易市场,促进技术与资本的有机结合。

  第六,积极推进金融工具创新。金融机构要努力进行金融工具创新,如对重大科技专项资产实行证券化、发放可转换债券、票据贴现等低风险业务等,既可以使银行降低风险增加收益,又可以有效弥补企业创新的资金缺口,实现科技和金融、企业和社会多赢共利的目标。

  第七,要特别重视对中小型创新企业的金融服务。目前,中小型自主创新企业的融资问题相对而言更困难一些。金融系统要深刻认识中小企业在实施自主创新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充分理解中小型创新类企业的金融需求,提高对中小型自主创新企业的服务意识,开展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产品创新。积极推进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探索创立多种担保方式,弥补中小企业担保抵押物不足的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开展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质押贷款试点。

  第八,完善对自主创新企业的保险服务。保险公司要大力发展企业财产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业务中断保险等险种,为自主创新企业提供良好的保险支持。

  当然,建立自主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离不开整个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和配合,只有整个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保持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在经济、制度、法律、信用等各个环节的平衡。建国五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实力大大提高,科技事业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已经为金融系统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奠定了很好的基础,我们相信日趋成熟的金融业,将对我国企业走自主创新发展之路提供更加完善的金融服务,产生更为强大的动力。

  在创新型国家建设中,金融系统承担着为自主创新企业提供资金支持的重要任务,金融创新是满足企业创新资金需求的必然要求。自主创新战略的实施,既可以创造出巨大的金融需求,同时也对金融系统自身提出了更高的创新要求。为更好地发挥金融资本对自主创新的推动作用,我们必须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加大对金融机构技术创新的支持和投入,加强金融机构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以金融创新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进而实现金融创新与科技创新的良性互动。

  在当前以市场化为主导的金融体制改革中,要努力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盈利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不断完善金融机制和金融政策,有效提高金融运行效率,增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资本推力。

  以证券业发展为例,以“国九条”的颁布为标志,我国证券市场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制度创新和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随着新《公司法》、《证券法》的颁布实施以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顺利推进和融资融券业务的启动,中国证券市场正迎来一个宝贵的发展机遇,金融创新的外部环境也发生了根本性的好转,监管部门鼓励券商在合规合法,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进行自主创新。

  证券业的创新主要体现为智力产品的成熟度以及被市场认可的程度,核心是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能力。券商的创新产品和创新服务以建立核心竞争力为出发点,根据市场的变化形成一种产品或业务的不断调整优化的状态,表现为一种持续的、自主性的发展模式,而不是简单通过创新赚一笔钱的短期行为。

  目前,我国不少券商已投入了很大精力从事金融创新研究,包括衍生工具与金融新产品的开发;投资组合的研究与运作策略;国际股市、汇市、债市的各种套利机制和风险对冲工具的研究;交易制度的研究等,以数理分析为工具,以量化证券市场各参数为目标,以严谨的逻辑思维追寻证券买卖行为中的规律。随着我国证券业的成长和发展,可以预见,国际市场上许多常用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产品将会陆续在我国证券市场出现。

  今年以来,证券市场创新业务不断涌现,一些金融衍生产品已开始被券商和上市公司灵活运用,并得到了市场的普遍认可,产品交易量稳步上升。新《公司法》、《证券法》为证券市场的业务创新留下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券商必须与时俱进,加强对新产品的研究和开发,通过创新交易品种、交易手段,努力开拓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突破式发展。

  我国证券业在推动业务创新的过程中,一方面要认真学习国际化的通行规则,降低制度摩擦成本,同时也不因带上“枷锁”,要发扬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过程中体现出的智慧和魄力,紧紧围绕解决中国证券市场存在的各种实际问题,大的层面讲规则,小的细节讲特色,是中国金融创新的理性选择。

  (作者为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就职于中国银河证券公司客户中心)

  金融业:

  面临改革与创新的巨大挑战

  发达和完善的金融业是推动企业自主创新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功能强大的资本市场将对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行为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完善企业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将金融服务重点转向自主创新,加大金融系统对企业创新的支持力度,通过金融改革和金融创新,促进自主创新更好更快地发展,实现金融改革与科技创新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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