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G兆维 证券代码:600658 编号:临2006-021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五年年 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人,均为非流通股东,代表股份719531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0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其他董事、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对该项议案,71953140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二、审议通过《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对该项议案,71953140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三、审议通过《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1,814,952.19元,未分配利润为-48,951,842.76元。因本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董事会决定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利润不分配,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对该项议案,71953140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良好合作关系,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06年审计机构。
另需说明:2005年度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总额为56万元,公司不承担其差旅费等其他费用。自2000年12月公司经过重大资产重组起至今,一直聘任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年审计机构。
对该项议案,71953140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五、审议通过《2005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对该项议案,71953140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营业执照〉、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对该项议案,71953140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规则>的议案》
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对该项议案,71953140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对该项议案,71953140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九、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
对该项议案,71953140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十、审议通过《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对该项议案,71953140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对该项议案,71953140股“同意”,“同意”的股数占到会有效表决权股数的100%;0股“弃权”;0股“反对”;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浩天律师事务所李妍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6月28日
股票代码:600658 股票简称:G兆维 编号:临2006-022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于2006年6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10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张英朝先生因故未出席会议,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炳弟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全票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后股权结构的变动,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副董事长张瑞林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北京市崇文区商业网点管理处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栾永良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张瑞林先生、栾永良先生的辞职申请,并提名赵学新先生、宋士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自2000年底公司经过重大资产重组以来,张瑞林先生和栾永良先生一直担任本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对张瑞林先生和栾永良先生在任职期间尽职勤勉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其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此议案需提交下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召开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确定的相关事项为审议《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2006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另行确定后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6月28日
附1:赵学新先生简历
赵学新先生,1962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国营第七三八厂财务处副处长,国营第七三八厂计算机事业部财务科科长,国营第七三八厂计算机分厂副厂长,国营第七三八厂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分党委书记,现任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副总裁。
附2:宋士军先生简历
宋士军先生,1962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助理经济师,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北京市电镀总厂副厂长、厂长,国营第七三八厂副厂长,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北京兆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