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权证投资事项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的权证投资运作,保障基金财产的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138 号)的规定和本公司所管理的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本公司就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投资权证过程中的比例限制、投资策略、信息披露及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制定本投资方案,现将投资方案公告如下:
一、权证投资的比例限制
本基金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3、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4、本基金持有的权证在行权后,该基金所持标的证券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
5、本基金和本公司旗下全部其他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在行权后,全部基金持有标的证券的数量,不超过该证券发行数量的百分之十。
因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权证投资不符合上述比例限制,本公司将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并使之符合以上比例。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不受前款第1、2、3项规定的比例限制。
二、权证投资的策略
本基金在控制投资风险和保障基金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对权证进行主动投资。基金的权证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本基金将综合衡量权证标的股票的合理内在价值、标的股票价格、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与预期波动率和无风险收益率等要素,运用市场公认的多种期权定价模型等对权证进行定价。
2、本基金将根据权证的合理内在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以及权证合理内在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内在价值的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3、本基金将通过权证与证券的组合投资,利用权证衍生工具的特性,来达到改善组合风险收益特征的目的。
三、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将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将权证投资有关信息在基金定期报告和开放式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披露。本基金将在基金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的投资组合报告中披露基金投资权证的有关信息。投资组合报告在披露基金的资产组合情况时,同时列表显示报告期末权证的金额及其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四、风险控制措施
本基金由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等构成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专门机构,以识别、防范和控制基金投资各个环节的风险。监察稽核部对投资决策及实际投资进行全程监控,并定期和不定期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供风险事项报告;风险管理委员会就风险事项和风险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沟通,以监控投资决策流程和各级决策权限的行使是否合法合规及科学合理,并利用交易系统对投资权证的比例实行强制性限制。在权证投资过程中,本基金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把握控制风险:(1)通过标的资产基本面分析,把握权证内在价值变化趋势;(2)通过股票、权证、债券、现金合理配置,控制基金风险收益水平;(3)通过风险监控指标,实时监控权证投资风险。
五、风险揭示
由于权证具有高杠杆、波动度大等特征,权证投资行为可能影响基金投资的整体风险收益。这些投资风险主要包括:
1、杠杆交易风险:权证交易具有财务杠杆效应,投资者虽然有机会以有限的成本获取较大的收益,但也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蒙受巨额的损失;
2、价格波动风险:权证的市场价格受标的股票价格波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并且,标的股票价格一定幅度的波动,将导致权证市价的较大波动;
3、流动性风险:权证交易的市场参与者及其报价差幅影响权证的流动性。交易参与者少、买卖报价差幅大会弱化权证的市场流动性。并且,随着到期日的临近,权证的市场流动性可能下降。
4、履约风险:权证发行人的履约能力至关重要,如发行人无法履约,投资者可能会蒙受全额损失;
5、权证到期失效风险:权证期满且无其它履约价值时,权证即无任何价值。
本公司提请基金持有人,关注基金的权证投资可能产生的基金净值波动风险。同时,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进一步健全权证投资管理制度,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的公告
根据证监字[2006]9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秉持稳健投资原则,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变动分析、收益率利差分析和公司基本面分析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回报。
二、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遵守基金合同中已有的投资比例限制外,还将遵守以下有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的限制:
1、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2、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第2项和第4项规定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将在10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三、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通过内部信用评级、量化模型分析、投资授信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
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等方式,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四、信息披露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披露其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情况,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