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公司200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等)
[] 2006-06-29 00:00

 

  股票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G鑫新         编号:临2006-019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公司200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6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6月23日以电话、邮件方式传达给各位董事,此次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关联董事温显来先生、邹美才先生、黄韶辉先生对第一议案回避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信用担保2000万元的议案》,并报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董事会认为:博能集团已为公司在各银行的融资进行了1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保持公司与博能集团的持续、共同稳定发展,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并经双方充分协商,同意公司以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方式,为博能集团在商业银行的借款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控制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含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实际发生担保责任之日起贰年。授权公司董事长温显来先生签署担保的相关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担保将提交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关联董事温显来先生、邹美才先生、黄韶辉先生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二○○六年七月十四日召开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有关事项如下:

  1、 会议召开时间:2006年7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时

  2、 会议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工业园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公司为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信用担保2000万元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对象:

  (1)2006年7月5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5、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受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到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7月10日—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0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工业园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7、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上饶工业园

  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34100

  联系电话:0793—8461161

  传真:0793—8641123

  联系人:赵卫红、江兴青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二○○六年    月    日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G鑫新             编号:临2006-020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进行信用担保2000万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能集团)

  ●本次担保的金额:公司拟为博能集团签订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含2000万元)的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实际发生担保累计数量为70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6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江西博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信用担保2000万元的议案》。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温显来先生、邹美才先生、黄韶辉先生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同意以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方式,为博能集团在商业银行的借款和承兑汇票业务担供担保,担保金额控制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含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实际发生担保责任之日起贰年。本次议案将提交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温显来先生签署担保的相关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博能集团是一家从事实业经营和战略投资的民营股份制企业,总资产已逾12亿元,年销售收入超十亿元,年纳税达4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抗建中路12号

  注册资本:103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温显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房地产、煤炭运销、物业管理等

  财务状况:经江西永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05年底,总资产125053.20万元,负债总额78845.45万元,净资产32365.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3.05%,2005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0467.37万元,实现净利润3231万元。2005年度该公司被中国农业银行上饶市分行确认为AA+级信用企业。

  关联关系:博能集团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之内(含2000万元)

  2、担保方式:承担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间:自实际发生担保责任之日起贰年

  4、担保范围:商业银行的借款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博能集团已为公司在各银行的融资进行了1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为公司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保持公司与博能集团的持续、共同稳定发展,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同意公司以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方式,为博能集团在商业银行的借款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控制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含2000万元),担保期限自实际发生担保责任之日起贰年。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认为本次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遵循公平、互利的原则,主要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担保方式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不存在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次担保,本公司尚未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将本次担保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柒仟万元,逾期担保金额为零。(详见2006年4月14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此次本公司为博能集团拟签订的担保总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2005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7.07 %。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3、博能集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博能集团200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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