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6-29 00:0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关于收购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康桥仓储地产的议案》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系由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该公司持有本公司18.04%的股份。

  ●《关于收购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康桥仓储地产的议案》关联股东深圳市中技实业(集 团)有限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就上述资产收购议案回避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6月28日下午1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怀德街29号公司八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张郡华先生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9人,代表股份108,810,2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16%。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投票表决形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董事会工作报告》

  107002434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98.34%,165938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15%,1641852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15%。

  2、《监事会工作报告》

  888318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64%,100249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9878124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8.27%。

  3、《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886985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52%,769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07%, 20034773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8.41%。

  4、《200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89354709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2.12%,36876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34%,1908675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 17.54%。

  5、《关于2005年审计报酬的预案》

  886985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52%,729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0038773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8.41%。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2006年修订)(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

  886985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52%,729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0038773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8.41%。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2006年修订)(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的特别条款)

  886985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52%,729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07%,20038773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8.41%。

  8、《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的议案》

  888686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 81.67%,77166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9169908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7.62%。

  9、《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887604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57%,784674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72%,19265099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7.71%。

  (2)发行数量

  887463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56%,462053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42%,1960182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8.02%。

  (3)发行对象

  887463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56%,45716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42%,19606708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8.02%。

  (4)发行价格

  887704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58%,437953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40 %,19601820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8.02 %。

  (5)发行方式

  887802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59%,49024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45 %,19539728    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 17.96 %。

  10、《关于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887304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55%,45716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 0.42%,19622608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8.03 %。

  11、《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及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887304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55%,67986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 0.62%,19399908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7.83%。

  12、《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预案》

  887487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56%,67986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62 %,19381608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

  13、《关于新老股东共享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预案》

  886965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51%,74845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69%, 19365223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7.80 %。

  1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88696551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51%,720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 %, 20041673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8.42 %。

  15、《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8778916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59%,544165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 0.50%,19487143 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7.91 %。

  16、《关于收购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康桥仓储地产的议案》

  37416847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65.22%, 68900 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12 %,19888705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34.66%。

  17、《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88801445股同意,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81.61 %,96400股反对,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0.09%, 19912379股弃权,占出席股东所持股份的18.3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吉林圣诺律师事务所张井茹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247     证券简称:G物华     编号:2006-012

  吉林物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