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9 证券简称:辽源得亨 公告编号:临2006-012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A股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经过充分沟通,根据非流通股股东提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公 司A股股票将于2006 年6 月30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6年6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情况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源得亨”)于2006年6月23日公告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至2006年6月28日,辽源得亨及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走访投资者、网上路演、热线电话、投资者征求意见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沟通结果,辽源得亨股权分置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原方案为:“对价形式及数量:非流通股股东选择以送股的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3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总共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31,171,638股。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依然为185,723,709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现调整为:“对价形式及数量:非流通股股东选择以送股的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3.8股股票,非流通股股东总共向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35,894,614股。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依然为185,723,709股,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全部保持不变。”
辽源得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二 、补充保荐意见
针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聘请的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方案的调整是在辽源得亨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广泛的沟通、协商之后,在认真听取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遵循了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的思路,体现了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权益的尊重。
2、本次方案的调整并不改变保荐机构前次所发表的保荐意见书的结论。
三、补充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针对股份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补充法律意见,结论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是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广泛沟通和协商的结果;本次方案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国资委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在目前阶段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但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事项尚须经吉林省国资委和公司相关股东会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四、附件
1、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修订稿);
2、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
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保荐意见;
4、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5、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 年6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