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前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复牌时间安排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 6年6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6月23日至2006年6月27日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55号五华酒店1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委托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顺达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320人,代表股份438565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63%;其中流通股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1316人,代表股份5003470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7.36%,占公司总股本的7.03%。
1、非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388531231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的91.77%,占公司总股本的54.6%。
2、流通股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1131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0034705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7.3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3%。其中:
(1)参加现场出席股东会议的流通股东及股东代表642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915937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3.44%,占公司总股本的1.39%。
(2)通过网络投票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东和股东代表共4894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0118768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3.92%,占公司总股本的5.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会议表决结果如下:(单位:股)
其中,参加表决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及表决情况(单位:股)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得到参加表决的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曲凯律师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华银电力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提案以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29日
股票简称:华银电力 股票代码:600744 编号:临2006─28
湖南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