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限将至 抢购三者险上演最后疯狂
[□本报记者 卢晓平] 2006-06-30 00:00

 

  □本报记者 卢晓平

  

  由于7月1日交强险就将正式亮相,记者发现,一周来很多消费者还在抢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下称“三者险”),尽管两者并不存在完全的替代关系。

  张先生昨天下午什么都没有干,整个人都泡在财产保险公司里。因为,来投老商业三者险的人不少。

  “我不想到最后一天再买,否则人更多。结果,人也不少”,张先生向记者抱怨说。6月30日,按照保监会的规定是销售商业三者险老保单的最后期限,从7月1日 起,新的交强险就正式面向投保人了。

  张先生只是抢在7月1日前购买老商业三者险保单人群的一个缩影,“一周前,到我们公司投保的人就陆续开始增加。一些是到期的,但有许多是提前中止旧保单,重新购买老商业三者险的投保人。”中国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的有关人士向记者介绍说。 但他提醒消费者,不要赶在7月1日之前抢购“老商业三者险”。

  “但我们要算账,省点钱算点钱呀”,张先生的话道出了许多人的想法。确实,按照1620元购买11万元保额的交强险和新商业三者险,与老的1000元保1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相比,确实贵了不少。

  中国人保财险北京分公司的有关人士表示,按照《道路交通法》第76条的规定,随着“交强险”的正式实施,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将开始实施“无过错”责任赔偿,即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即使是机动车没有一点责任,也要承担一些赔偿责任。而商业三者险的特点是“过错责任”,如果机动车没有一点责任,保险公司是不会作出相应的赔偿的。虽然在保费上看上去实行“交强险”后需要缴纳的比以前的车险保费高了,但保障也更全面。“别因小失大,都不是一回事,没有办法比较”,他说。

  “我不会去占那点便宜的,一是没有多少钱,二是也就是推后一年,到明年7月1日,全部都要上交强险”,在外企工作的李先生对记者表示。

  他告诉记者,尽管他也接到过一些保险公司主动让他提前换保的电话,但他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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