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田露
正处在股改方案调整阶段的华东医药今日宣布,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受让华东医药第三、第四大股东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并因此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让人意外的是,根据《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0 元,转让总价款仅1 元。
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从直接持股比例上来说,是华东医药的第二大股东,在公司持股18.42%。但公司年报资料显示,由于远大集团所 控股的珠海海湾大酒店及浙江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也在华东医药持有股份,因此远大集团从全部持股比例上来说是华东医药的实际控制人。
此次,远大集团正是从珠海海湾大酒店及浙江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手中受让二者所分别持有华东医药18.42%及3.71%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之后,远大集团将合计持有华东医药总股本的40.55%。远大集团表示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行为尚需在股改方案实施前取得证监会的同意。
根据华东医药的披露,此次远大集团增持的原因,是远大集团为了推进股改顺利、高效进行而作出的举动。查看公司6月中旬发布的股改说明书可知,公司的对价安排是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实施定向转增,流通股股东每10 股获转增2.429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