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等)
[] 2006-06-30 00:00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06-014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6年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公司网站 (http://www.fjgs.com.cn)上刊 登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于2006年6月20日在上述报刊以及网站上刊登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并于2006年6月27日刊登了《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刊登本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6 年7月5日下午14:00 。

  网络投票时间:2006年7月3日、7月4日、7月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时间,即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6月28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金仕顿大酒店3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提示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6年6月27日及6月30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6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3),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保荐机构代表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申请相关证券自2006年6月12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6月21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6月20日(含本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6月20日(含本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二、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事项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附件1。

  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6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网站上的《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流通股股东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了本次投票表决、也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投了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公司董事会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通过如下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沟通:

  1、股权分置改革热线电话:(0591)87077366、87077262

  2、传真:(0591)87077266

  3、电子邮箱:stock@fjgs.com.cn

  4、互联网网址:www.fjgs.com.cn

  5、组织投资者沟通、恳谈等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安排。

  6、通过征集意见函、走访机构投资者等其他方式组织双方沟通。

  五、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06年6月30日上午7:30-11:30、下午14:00-17:00到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上述登记时间下午17:00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相关股东会议登记”字样。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证券部。

  书面回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东水路18号福建交通综合大楼26层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077366、87077262

  传真:(0591)87077266

  联系人:蒋建新、林凯、刘昌安

  六、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方式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6月2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年6月29日-2006年7月5日。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

  请详见公司于2006 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公司网站上刊登的《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 投票代码

  

  2、 表决议案

  

  3、 表决意见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福建高速”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申报内容相同。

  

  三、投票注意事项

  1、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年     月     日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事项: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投票赞成、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被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项征集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注:本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复印件、剪报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033 证券简称:福建高速 编号:临2006-015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

  分置改革方案获得国资委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6月28日接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闽国资产权[2006]116号),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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