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 2006-07-01 00:00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06-01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州市财政局于2001年12月20日以协议转让方式,分别与深圳市钦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钦舟公司)、深圳市飞尚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尚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合同书》;2005年12月7日经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2005)1497号《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福州市财政局将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5197.192万股中的2,640.1738万股转让给钦舟公司、1,188.0782万股转让给飞尚公司(相关董事会公告详见2005年12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日前钦舟公司、飞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股份过户登记事宜。本次股份转让后,钦舟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2,640.173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飞尚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188.078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股份性质为社会法人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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