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编号:临2006—023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十三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 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十三次)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30日上午9:00在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888号天山电影院举行。
本次大会出席股东62人,代表股权数166,254,278股,占总股本46.8761%(其中:非流通股股东11名,代表股份数165,86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数的46.7664%;流通股股东51名,代表股份数389,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数的0.1097%),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5位董事,5位监事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位列席会议。公司董事长许荣茂先生委托董事、总经理管红艳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到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董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3、《监事会2005年度工作报告》;
4、《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和2006年度财务预算》;
5、关于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首个交易日的总股本398,629,4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444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6、关于续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年度审计事务所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孙跃凯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2、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已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林雅娜律师予以法律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十三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第十三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