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21版) 13、借款费用核算方法
(1)因购建固定资产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及辅助费用等,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成本。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在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开始: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结束。如果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 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4、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无形资产系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取得时以实际成本计价。
(2)无形资产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该摊销期限不超过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及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且如无前述规定年限,则不超过10年。
(3)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在期末时,根据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按单项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则将其一次性转入当期费用。
母公司及其他下属子公司不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5、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采用直线法在受益期限或规定的摊销期限内摊销。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控股子公司)、重庆龙华印务有限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建固定资产外),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转入损益。
16、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的收入
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确认收入实现: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的收入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按谨慎性原则对劳务收入进行确认和计量。
(3)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收入
在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确认收入实现: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17、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1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会计差错的更正
(1)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规定,变更了以下会计政策:
A、对于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由于价值恢复使得其可收回金额大于账面价值,而转回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时,由原来在不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而改为首先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应计提的累计折旧与账面累计折旧的差额冲销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加累计折旧,再按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与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两者中较低者,与价值恢复前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转回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追溯调整法,相应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期初数,2003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相关数据也进行了调整。本年度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影响。
B、对于已经计提了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由于表明其发生减值的迹象全部或部分消失,而转回以前期间已确认的减值损失时,由原来在不超过原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范围内转回而改为按不考虑减值因素情况下计算确定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两者中较低者,与价值恢复前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转回原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本年度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影响。
C、期末,对于以出租为目的出租开发产品的账面价值在资产负债表的列示,由原在“存货”项目而改为在“其他长期资产”项目中。本年度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影响。
(2)重庆搪瓷厂原系一般纳税人,因处于停产状态,加上大量欠税,故于2004年4月被税务机关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改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
(3)重庆水泥厂2003年对重庆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的投资7,000.00万元(不包括已转让但尚未完善手续故未作帐务处理的3,000.00万元),占重庆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有表决权资本的20.59%。上年度按成本法进行核算,本年度改按权益法核算,对该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637,318.44元,因此调减了2004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上年数栏中的投资收益和未分配利润各637,318.44元,调减了2004年度资产负债表年初数栏中的长期投资和未分配利润各637,318.44元。
(4)权益类期初数调整情况如下表。
母公司调整情况为:
(1)调增2004年度会计报表年初实收资本和长期投资48,096,537.88元。其中因划入6户包装企业华西包装股份增加53,096,537.88元,因重庆重复计算龙章实业公司国家股权减少500万元。
(2)调增2004年度会计报表年初资本公积和长期股资338,791.66元。其中:新划入6户企业年初资本公积12,074,353.27元,公司按权益法进行了调整;专用机械公司因债务重组收益调增其年初资本公积金244,763.06元,公司按权益法进行了调整;重庆水泥厂2003年度计入资本公积的债务重组收益270,652,635.47元,未考虑用以偿债3000万重庆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股权成本11,980,324.67元,多计债务重组收益11,980,324.67元相应减了其年初未分配利润,公司按权益法进行了调整。
(3)2004年度,公司共追溯调减上年未分配利润和长期股权投资127,336,146.20元, 追溯调减上年未分配利润2,752,471.45元和以及相应调整其他应付款2,752,471.45元,其中:
长期股权投资因子公司调整相应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数-127,336,146.20元,包括:
对原包装集团6户新划入企业追溯确认其账面累积亏损-35,119,904.03元;
按权益法确认因子公司追溯调整的亏损等原因调整-94,604,252.94元;
钟表元件二厂经批准改制资产处置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2,388,010.77元。
支付以往年度领导年薪和职工奖励工资2,328,514元,相应计提附加费423,957.45元,其中福利费339,165.96元,工会经费48452.28元,教育经费36,339,21元,公司相应调减了年初未分配利润并调增了其他应付款2,752,471.45元;
上述调整事项,共调整资产负债表年初数长期投资-78,900,816.66元,其他应付款2,752,471.45元,实收资本48,096,537.88元,资本公积338,791.66元,未分配利润-130,088,617.65元。对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130,088,617.65元,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中相应调整了2003年的管理费用2,752,471.45元,投资收益-116,045,558.37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1,290,587.83元。
(4)未确认投资损失的调整主要是:
划入原包装集团所属企业调整68,746,302.79元;
调整北碚玻璃器皿厂10,402,067.19元;
调整天府可乐集团公司(重庆)5,021,338.13元。
19、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的会计方法
以母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个别会计报表及合并基础资料为基础,汇总各项目数额,并抵销母子公司间和子公司间的投资、往来款项和重大的内部交易后,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具体合并时采用层层合并的方式,即子公司如编制其本身的合并报表,以其合并报表作为汇总的基础。
(2)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除本公司(母公司)外,将满足下述条件的单位的会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本公司对该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上(不含50%);或本公司对该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以下(含50%)但本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
(二)、税项
税种 适用税率
增值税 6%、17%等
消费税(从量定额) 220元/吨、250元/吨
所得税 15%、33%等
(三)、控股子公司
1、 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注:(1)对东方洗涤剂公司,虽有控股关系,但公司与其没有行政关系,从2002年起无人报送报表,已向国资委申请注销实收资本292万元,无法对该公司实行权益法核算和合并报表;对纺织咨询公司,虽有控股关系,但该公司划转时无资金、资产、人员、办公场地,2000年至今无任何经营活动,与其没有行政关系,从2002年起无人报送报表,已向国资委申请注销实收资本35.2万元,无法对该公司实行权益法核算和合并报表。重庆灯泡公司、重庆钟表公司、大明灯芯绒厂、织造厂、纺织机械公司5家已破产和改制,待有关手续完成后再对账务进行相应的调整。
(2)控股子公司本年的增减以及股权的变动详见本附注十六关于重要投资、资产转让、划转及出售的说明。
(3)公司对重庆奇佳机械设备制造公司的股权投资比例年初和年末分别是24.5%和58.06%,由于股权变更发生在年末,故本年按年初24.5%的比例对该子公司的全年的净利润确认了投资收益-80,626.62元,合并抵消时采用年末的股权比例24.5%。
2、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
本年度年初比上年末新增合并会计报表主体有原重庆包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重庆印制八厂、重庆华茂纸器公司、重庆瓶盖总厂、重庆华都纸器有限公司、重庆华顿金属扁丝制品公司、重庆华虹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6户国有企业。本年末比本年初新增合并会计报表主体有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奇佳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庆江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家公司,本年末比本年初减少合并会计报表主体有重庆牙膏厂和重庆钟表元件二厂2家企业。即年初及上年数合并的户数包括轻纺集团本部在内有45户,年末及本年数的合并的户数包括轻纺集团本部在内有46户。变化的原因详见本附注十六关于重要投资、资产转让、划转及出售的说明。
(四)、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1、货币资金
2、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列示如下:
(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列示如下:
(3)短期投资扣除跌价准备后的账面净额列示如下:
(4)短期投资变现无重大限制。
3、应收票据
4、应收款项
(1)应收账款
计提的坏账准备为12,782,621.87元,2004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净额为600,068,492.51元。
(2)其他应收款
计提的坏账准备为9,993,551.81元,2004年12月31其他应收款净额为938,369,244.57元。
5、预付账款
6、存货
存货账面余额及跌价准备列示如下:
7、待摊费用
8、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
9、长期股权投资
年末余额为581,726,398.81元,其中
10、长期债权投资
年末余额为42,567,172.88元。
报告期内无应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情况。
11、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列示如下:
(5)固定资产净值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净额列示如下:
12、在建工程
13、无形资产
年末余额为221,523,414.15元,其中土地使用权166,429,219.07元
减值准备情况列示如下:
14、短期借款
15、应付票据
16、应付款项
(1) 应付账款
(2)预收账款
(3)其他应付款
17、应交税金
18、其他应交款
19、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0、长期借款
21、实收资本
年末比年初净增加15,358,381.23元,其中新增资本20,402,553.00元,减少资本5,044,171.77元。
22、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年末余额为2,519,458,999.75元,年初余额为969,673,817.57元,本年净增加1,549,785,182.18元。其中本年增加156,139,931.60元,包括资本溢价88,442,915.27元,拨款转入16,614,700.00元,其他资本公积1,456,334,316.33元;本年减少11,606,749.42元。
23、盈余公积
24、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25、未分配利润
26、主营业务收入与主营业务成本
27、经营费用
28、管理费用
29、财务费用
30、营业外收入
31、营业外支出
(五)、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及交易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金额单位:万元)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注册资本及其变动(金额单位:万元)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的变动(金额单位:万元)
(4)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交易
无。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无。
2.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及交易
公司本部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无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及交易。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及交易情况详见各自的会计报表附注。
(六)、或有事项
[一]担保事项
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为重啤(集团)綦江啤酒有限责任公司1,000.00万元短期借款、重庆嘉威啤酒有限公司5,939.50万元短期借款、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14,740.00万元短期借款,为重庆大正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400.00万元银行借款、为重庆万达塑胶有限公司300.00万元银行借款、为重庆市合川种猪场1,700.00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重庆市轻工进出口基地公司于1995年为重庆蒙妮卡皮革服装公司提供债务担保借款20万元,已还款10万元,尚欠重庆市商业银行民生路支行担保借款10万元。
搪瓷总厂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①子公司重庆罗保搪瓷有限公司为母公司重庆搪瓷总厂1380万元的贷款提供了信誉担保,这些贷款已全部逾期,总厂经营状况恶化,严重资不抵债。②子公司重庆罗保搪瓷有限公司为关联方重庆益丰汽车密封条有限公司的674万元银行贷款提供了信誉担保。
重庆纺织供销工业公司为企业提供担保贷款49,378,318.38元,其中:人民币贷款担保额46,020,000.00元,外汇贷款担保额405,692.00美元。
[二]诉讼事项
重庆水泥厂欠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借款已逾期(现建行已将该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分行起诉该厂。2004年11月8日法院一审判决该厂应归还借款本金3,116,124.77美元及截止2004年5月24日的利息5,963,221.96美元。之后的利息以3,116,124.77美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对美元同期逾期贷款利率的规定计付至本金付清时止,并支付案件受理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共计人民币549,289.00元。该厂不服,现已上诉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目前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重庆铝制品加工厂
2000年2月18日,重庆光大银行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厂归还贷款本息92.27万美元,同年9月1日市一中院(2000)渝一中经初字第257号判决该厂还贷款65.51万美元和资金占用费(利息)26.76万美元。由于此笔贷款是渝中公司所用,该厂于2000年5月8日向市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渝中公司归还该厂92.27万美元欠款。同年8月30日,市一院以(2000)渝一中初经字第609号判决渝中公司归还该厂欠款92.27万美元。渝中公司部分资产抵债手续办完。但光大银行已于2000年12月,从该厂银行划走20万,光大银行于2001年7月将该厂的桑塔纳轿车开走,原值为人民币213,940.00元,折价为172,000.00元,用于抵减贷款,如果收不回来会有相应的损失。
该厂向重庆市沙坪坝区农村信用联社贷款纠纷案,1994年经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以(94)渝经初字第618号判决,渝中实业公司承担该笔贷款本金及利息。法院于95年2月10日发出执行通知,裁定渝中实业公司拥有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回龙工业投资区32号地块,面积30401平方米土地用于抵偿该笔债务。土地证已移交重庆市沙坪坝区农村信用联社,由于国土局要收取300多万地土地整治费,才能办理过户手续,这笔高额费用三方都不愿意承担,造成土地过户手续仍未办完。
以上两笔贷款均未在该厂财务上反映。
该厂应收泰仪恒泰印刷版材厂货款1,338,740.17元,通过法院调解对方分五年付清该笔债务。但目前该厂已宣布破产,估计此笔款项收回有困难。
该厂应收德清县金盾印刷厂欠货款652,190.28元。该厂于2001年7月向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讼保全,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于2001年8月22日以(2001)沙民初字第2175号下达民事调解书,于2002年12月30日前付清所欠款项,但该厂已于2001年10月30日裁定宣告破产,此笔款项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04年12月31日,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七)、承诺事项
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04年12月31日,有如下承诺事项:
1、公司于2002年6月13日与重庆福仓商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韦异勇(以下简称已方)签订了《注册商标及专有技术转让协议书》,协议约定甲方、乙方分别将其拥有的洁齿型胶姆糖专有技术和漱口舅注册商标、GARGCHEW及牙齿卡通图案共计作价450万元人民币独家转让给公司。在协议生效日起三日内公司应向上述甲乙方先期支付上述转让总价款的25%即112.50万元,余款337.50万元在甲乙方办理完专有技术和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且公司或公司关联单位根据甲乙方转让的专有技术生产的洁齿型胶姆糖三年内(最迟在第三年)年销售总收入达到壹亿元人民币后的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同时约定,甲乙方保证公司依据其转让给公司的知识产权生产的产品三年内(最迟在第三年)年销售收入达到壹亿元人民币,若当年销售收入达到壹亿元人民币,则公司应按当年利润的40%用于洁齿型胶姆糖产品的再投入,剩余60%利润的25%应由公司奖励支付给乙方(奖励期限为从协议签定之日起10年);若三年内销售收入未达到壹亿元人民币的,则公司将转让款余款的75%从第四年起至第七年,每年递减20%之余款支付,如从第四年起三年以后该等产品年销售收入仍未达到壹亿元人民币的,则公司有权拒付全部余下的转让款,并有权要求甲乙方连带退还公司已支付的所有转让款。
本年度公司实现上述专有技术生产的洁齿型胶姆糖销售收入为1,296,111.55元。
2、公司于2002年5月7日与美国自然白公司签订了有关自然白公司将其拥有“速白”商标和包括牙齿凝娇在内的洁齿相关专利技术授予给公司在中国区域内使用的《许可协议》。协议约定许可使用期限为20年。在协议生效日起并得到公司已收到技术资料之确认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其支付50万美元无须返还的许可使用权费。同时公司同意根据下列时间表向自然白公司支付提成:在前三个协议年内,提成按许可产品净销售额的8%支付,若某一年净销售额达到50万美元,则在剩余年限内提成降为4%;在第4—10个协议年期间,提成一直按许可产品净销售额的3%支付;在第11—20个协议年期间,提成一直按许可产品净销售额的1%支付。
本年度公司实现上述许可产品登康牙齿速白套装的销售额为738,875.96元,提成金额为59,132.22元。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04年12月31日,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八)、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重庆水泥厂
该厂历年所欠职工养老保险金15,642,825.87元,其中下岗职工部分15,313,975.45元由重庆市就业局核实后,将由重庆市再就业基金缴纳。
2、重庆制钳厂
应收票据中有200万元已于2005年1月10日贴现。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2004年12月31日,没有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九)、抵押、质押事项。
轻纺集团本部将2000万元存单质押给招行上清寺支行(借款2000万元);将1000万元存单质押给商业银行七星岗支行(借款2000万元);将四维2902万股质押给招行上清寺支行(借款3000万元);将四维1920万股质押给华厦银行市分行(借款2000万元)。
重庆长丰麻纺织厂向交通银行贷款930,000.00元,以房屋及设备作抵押。
重庆华诚第一棉纺织厂抵押固定资产净值为10,290万元,其中土地3,857万元,房屋建筑物2,091万元,设备及其他4,342万元。
重庆印制第八厂房及解放东路79号(望龙门)职工宿舍,已向银行贷款时作抵押。
重庆瓶盖总厂大部分房屋、土地使用权和除皇冠瓶盖生产线以外的所有机器设备均已抵押。
重庆铝制品加工厂向工商银行抵押设备原值69,717,675.27元,取得贷款金
2,020.00万元,抵押房屋原值8,734,640.38元,取得贷款1,000.00万元,抵押土地账面原值283.89万元,取得贷款1,710.00万元。向交通银行抵押设备原值25,845,381.00元,取得贷款260.00万元。
重庆纺织工业供销公司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固定资产-房屋原值8,806,690.68元,净值2,281,425.57元均已抵押;长期股票投资账面余额1,265,000.00元,其中:上海石油化工股份公司900,000.00元,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205,000.00元,重庆啤酒股份公司60,000.00元,合计1,165,000.00元,质押给农业发展银行;商业银行文化宫支行100,000.00元已过户给农业发展银行,公司未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天府可乐集团公司(重庆)拥有重庆百事天府饮料有限公司股份613.8万美元,其中已作贷款质押的为547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45,272,455.00元),包括质押给东方资产管理公司65万美元;质押给工商银行482万美元(工商银行及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本期已将债权转让给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重庆专用机械制造公司原值为1,258,331.48元,净值为537,993.00元的固定资产—房屋已抵押,抵押债权人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
(十)、从事证券买卖、期货交易、房地产开发等风险行业情况
轻纺集团本部2004年12月31日证券投资情况如下表:
轻纺集团本部共有三个证券帐户是以其他单位的名义开户设立,其开户单位名称、证券机构及各自的资金余额和证券余额如下。
三个证券帐户的账面成本为10,366,003.92元。
轻纺集团控股企业重庆江厦房地产开发公司(占其股本的85.52%)投资账面值为6,068,756.30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目前已取得位于李家沱工矿路22310平方米的商、住建设用地。控股企业重庆聚发房地产开发公司(占其股本的100.00%)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投资账面值为878,340.42元,目前基本上没有开展业务。这两户企业均已纳入本合并报表。
重庆长丰麻纺织厂对重庆祥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投资1,052,000.00元,实际持股比例为13.15%。
重庆华诚第一棉纺织厂参股子公司从(股权比例为49%)重庆嘉新房地产开发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一期嘉新桃花里工程已售罄,二期工程正在开发中。
(十一)、企业消化历史潜亏情况。
轻纺集团2004年度有重庆华诚第一棉纺织厂等八家下属企业消化历史潜亏共计25773万元,其中重庆华诚第一棉纺织厂14606万元,重庆啤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347万元。
(十二)、债务重组事项
[一]、2004年度,公司债务重组收益共计1,416,902,015.90元,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重庆市国资委渝国资统[2004]70号“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债务重组账务处理工作的通知”,公司下属企业对工行的债务由渝富资产管理公司办理,根据渝富公司确认的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工行的债务总额为1,625,770,573.51元,下属企业实际账面挂账本息及手续费1,155,249,967.95 元(其中本金840,176,838.45、利息311,712,144.43元、手续费3,360,985.07元)。约定支付338,439,302.65元,账面挂账金额1,155,249,967.95元,差额816,810,665.30元作为债务重组收益元转入资本公积。但公司与渝富公司的债务重组协议尚未签订。
(2)、根据公司2004年11月29日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以下简称东方公司)的债权转让协议书,公司以3600万元的价格受让东方公司对公司下属11户企业的债权510,484,796.73元,收购债权公司下属11户企业已挂账金额339,253,145.91元(作为公司实际收购债权的入账价值,下同)与公司支付3600万元的差额303,253,145.91元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转入资本公积。
(3)、根据公司2004年12月28日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债权转让合同,公司以18,600,000.00元的价格受让华融公司对重庆西泉造纸厂的债权总额289,533,821.41元。重庆西泉造纸厂已挂账金额为284,415,410.60元,与受让价格的差额265,815,410.60元作为债务重组收益转入资本公积。
(4)、根据公司2003年10月30日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公司)债权转让意向协议书,公司以1229万元的价格受让长城公司对重庆热水瓶厂等6户企业的债权总额3,667.78万元,收购债权公司下属6户企业已挂账金额43,312,794.09元,与受让价格的差额31,022,794.09元作为债务重组收益列入资本公积入账。
[二]、收购债权挂账情况
公司按下属企业账面挂账金额作为收购债权的入账价值。除由于下属企业已停产等原因存在可能收不回来的因素外,以下几户公司与下属于企业挂账金额不一致:
1)、因重庆华诚第一棉纺织厂将33,238,035.55元对工行的债务与其“长期待摊费用-汇兑损益”进行了对冲,使公司挂账债权金额较重庆华诚第一棉纺织厂多33,238,035.55元。
2)、重庆搪瓷总厂少挂20,175,119.01元,重庆铝制品厂少挂账750万元,这些借款均为其下属企业借支。
(十三 )、重要投资、资产转让、划转及出售的说明
[一]投资情况的说明
注:公司在重庆奇佳机械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前有24.5万元股权,增资80万元后合计104.5万元,占重庆奇佳机械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股本的58.06%。
[二]重大资产转让情况的说明
轻纺集团本部将持有重庆市江津养殖有限责任公司27.3%股权账面价值600万元作价600万元卖给重庆食品饮料公司。
重庆华诚第一棉纺织厂将持有重庆嘉新房地产公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上海浦东盛源纺织品有限公司,转让价格600万元,原持股70%,转让后为21%。
重庆铝制品加工厂经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渝轻纺资发【2004】47号文件批复,同意报废闲置的12台设备。这12台设备原值2,324,593.07元,净值1,260,797.80元,我厂以2,55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胡志明,取得固定资产清理收益1,289,202.20元。
[三]资产及企业划转情况
2004年度,本年共接收划转企业12户,其中代管户3户。减少控股企业2户。
2004年度,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关于将重庆包装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华西包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及所属企业划转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管理的通知”(渝国资产[2004]41号),已将重庆包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华西包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00万股国有股权及其下属重庆安定造纸总厂、重庆印制第六厂、重庆印制八厂、重庆华茂纸器公司、重庆瓶盖总厂、重庆华都纸器有限公司、重庆华顿金属扁丝制品公司、重庆华虹包装制品有限责任公司等8户国有企业的国有法人股划转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持有。并将重庆华丰纸业有限公司、重庆红星造纸厂、重庆勤俭纸箱厂等3户集体企业归公司代管。重庆安定造纸总厂、重庆印制第六厂已进入破产程序股权尚未入账。
根据“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将重庆牙膏厂持有的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给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持有的批复”(资国资产[2004]125号),已将重庆牙膏厂持有的重庆登康口腔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10,102.06万股(占其股权比例95.3%)国有股权划转给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持有。
本年共减少控股子公司2户,其中钟表元件二厂已改制清算完毕,重庆牙膏厂已清算。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工业企业制度》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子公司分别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其补充规定、《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集团会计政策难以统一,在投资收益的核算和编制合并报表的过程中也无法按统一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2、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江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偿使用国有土地的批复”(渝府地[2003]587号文)第四条,市政府将江厦房地产使用的、位于李家沱工矿路的22310平方米的土地出让金1,983.359万元,作为市政府对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的国有资本金投入。重庆市财政局渝财企[2004]386号文(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土地出让金转增国家资本金的批复)对此也进行了确认。截至2003年12月,公司已将其中的6,274,053元转增了国家资本,另外13,559,537元尚未转增国家资本,拟专项用于清偿重庆毛纺织染厂下岗职工出再就业中心的各项欠费。
3、公司2003年收回对四川陶瓷厂投资时,收回房屋及其他固定资产账面净值4,071,456.66元及土地使用权账面值1,112,636.83元。因公司与重庆川顺陶瓷有限公司签定了资产、人员托管协议,上述资产已交由川顺公司管理和使用,公司未对上述资产入帐管理。
4、判决尚未执行的情况如下。
5、重庆制钳支付医疗保险费25.30万元列入了管理费用。
6、经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同意,陶瓷工业公司以约6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与重庆巴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合开发建职工住宅,因联合建房的手续尚未完善,本公司对此未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7、重庆专用机械制造公司2003年根据“渝委办法[2001]18号”文及“渝劳社发168号”文的有关规定,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支付的下岗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费10,950,670.27元挂账于其他应收款(由本公司劳动人事科经办),尚未作会计处理。 下岗职工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缴纳的应付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工养老金(4,272,734.43元)及应付就业局的失业金(153,353.67元)尚未作会计处理。
8、针织工业公司1999年11月18日本公司与渝中区南纪门集资建房合作社签订《房屋使用权转移产权协议书》,以原解放西路140号的房屋使用权换取房屋产权,渝中区南纪门集资建房合作社应补偿本公司51.12平方米的门面和217.78平方米的非住宅。该公司于2002年12月2日取得上述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并于2004年7月1日取得上述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因本公司与渝中区南纪门集资建房合作社双方尚未办理结算,故未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9、重庆华诚四棉纺织有限公于1986年12月为重庆鱼城棉纺织厂购置设备担保贷款477万元,此债务已由工商银行转移到重庆渝富资产公司,但无证据表明此债务的担保责任已解除。截止期末,长期借款中有向中国开发银行借款1000万元的债务已转移给中国华诚集团公司,因债务转移手续未办理,故尚未进行账务处理和计提利息。
10、重庆水泥厂
已于2002年3月份即全面停产。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拉法基中国海外控股公司、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四方签订了《关于债务清偿亟股权转让的协议书》,水泥厂采取股权转让和直接清偿的方式偿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125,000,000.00元债务(将水泥厂持有的重庆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8.28%的股权(3000万股)转让偿还3000万元,以直接清偿方式偿还其余9500万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放弃全部剩余债权。水泥厂据此确认了债务重组收益270,652,635.47元(资本公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在获得转让股权,以及获得9500万元现金后,协议内容全部生效。截止本年度报告日,股权转让手续仍然未完善,水泥厂长期投资中仍反映对重庆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为1亿股。但在确认投资收益时是按7000万股,占被投资公司股权比例为20.59%确认的。
短期借款中向中国建行南坪支行借款84,400,000.00元,长期借款中向中国建行重庆分行借款127,620,000.00元,其他应付款中列应付借款利息65,121,753.39元。建行已将该债权转移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水泥厂本年未对借款计提利息。
11、重庆北碚玻璃仪器总厂其他应付款中有拆迁补偿收入10,305,301.97元,拆迁已完成尚未作转账处理。
12、重庆华诚第一棉纺织厂重庆渝富公司之外其他银行债务打折事宜正在积极的商讨中,其他银行借款利息未提的原因是98年经重庆市政府渝府[1998]30号文件批准,中国华诚集团(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优势企业以承担全部债务和安置全体职工的方式,兼并该厂等重庆四户纺织企业,并在重庆注册成立了“华诚(重庆)实业集团公司”,同时国务院在98、99、2000年三年下达的“全国兼并免息计划”中均将我厂列入兼并免息计划,但因工总行对华诚集团的兼并实力不信任,虽经市政府多次协调,均无结果,使企业应得到的国家政策没有落实,同时银行方面也知道免息政策没有落实并非企业责任,因此银行也没有向企业催收利息,所以该期间的贷款利息未计提。
13、重庆瓶盖总厂现金存入个人帐户。
14、重庆毛纺织染厂本期末应付未计提的退休职工医药费估计为1,000万元,应付未提的水电气费估计为1283万元。
15、搪瓷总厂由于欠款案的败诉,该厂位于江北区下石门一号内的17217平方米建筑面积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已通过2003年6月18日的《重庆晨报》公告,由江北区国土资源局将其进行了变更,其中7381平方米建筑面积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给了重庆百货集团公司,9836平方米建筑面积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变更给了重庆市南岸区广阳信用社,尚未对此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也示进行帐务处理。
第九节 其他重大事项
收购人认为,本报告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收购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十节 备查文件
(一)、重庆轻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重庆轻纺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上海国浩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权划转的《法律意见书》
(四)、重庆轻纺关于本次受让的董事会决议
(五)、上海纺控关于本次划出的董事会决议
(六)、重庆轻纺2002年、2003年、200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七)、股权划转协议
(八)、重庆轻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提交本报告书前六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海三毛挂牌交易股份的说明
(九)、重庆轻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十)、重庆轻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十一)、重庆轻纺关于保持上市公司“五独立”的承诺函
(十二)重庆轻纺关于推进股改的申明
(十三)、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以下地点:
重庆轻纺:重庆市渝中区嘉陵桥东村56号
上海三毛:上海斜土路791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重庆轻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收购报告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庆轻纺控股(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自明
200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