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所持股份依法冻结的公告
[] 2006-07-01 00:00

 

  证券代码:600715            股票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06-015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所持股份依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沈中民(3)合初字第31号《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公司大股东沈阳松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由于涉诉与中顺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间债务纠纷(此诉讼原由苏家屯区人民法院受理,现已转至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详见公司刊登在2004年12月21日及2005年12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临2004-036号、临2005-023号临时公告),根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沈中民(3)合初字第31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和其《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协助执行事项的要求,继续冻结沈阳松辽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6704万股,续冻期限为自2006年6月14日至2006年12月13日止。

  上述继续冻结事宜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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