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6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分别刊登了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其中第十章重要事项中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中披露的控股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05年底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09.645526万元。因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广东新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权之前仅为名义上的第一大股东,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成都国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广东新的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后,其已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不是控股股东,并且,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报告中也未将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列为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故其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不属于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根据相关要求,现将2005年度报告及摘要中披露的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1、第十章重要事项中关联债权债务往来中原披露的: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更正为:
关联方 关联关系
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股东
2、报告期末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方案原披露的: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成都欣天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109.645526万元,是因代垫改制前退休职工费用形成的。
更正为:
不适用
3、清欠方案是否能确保公司在2006年底彻底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原披露的:
是
更正为: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六年六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06-013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