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6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第C08版、《上海证券报》第B20版公告会议通知,于2006年6月30日9时在“平高宾馆”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海林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人,代表公司股份209,950,000股,占平高电气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5,173,697股的57.49%。
二、提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短期贷款担保的议案》:
赞成209,950,0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票占出席会议总股数的100%;
同意公司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的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韩海林先生代表公司在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上签字有效。
同意公司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壹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韩海林先生代表公司在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上签字有效。
同意公司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五一路支行申请壹年期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韩海林先生代表公司在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上签字有效。
以上三笔担保均系在公司与许继电气签署的《互保协议》(总额为肆亿陆仟万元整)额度之内。截止此三笔担保,公司为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总额仍为叁亿陆仟叁佰万元整。经审计的公司2005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04,692.21万元,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
三、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委托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半牧先生出席见证,并出具了结论性意见:
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若干规定》、《网络投票指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1日
股票简称:G平高 股票代码:600312 编号:临2006—029
河南平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